招标
海城市30MWp户用光伏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海城市30MWp户用光伏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电务公司 海城市30MWp户用光伏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FB2023-10-18265618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鞍山海城市30MWp户用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海城市户用光伏建设项目,接入电压等级380V,运营模式采用全额上网,根据屋面情况布置太阳能电池板,所发直流电先接入逆变器再交流汇流,接入380v并网箱。 发电系统:本工程为屋面电站,利用光伏大阳能发电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本工程采用单晶硅660Wp板件,由16-17个组件组成一个组串,单个组串电流为17.47A。 屋面板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楼板厚度不小于100mm。檩条定位以实际组件安装形式以及位置为准。机械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90mm,单个锚栓抗拔力不小于15kN,机械锚栓打孔成孔后,需对孔进行吹空清孔处理,确保成孔可靠,孔周圈无劈裂,孔内无松动石子等。 输变电系统:光伏发电板所发电能为直流电,经汇流逆变之后接入并网计量箱,光伏组串经直流电缆就近接入组串型逆变器,组串型逆变器完成电能汇集及逆变工作,通过电缆将电能送至并网计量箱。并网箱及并网点由当地供电局确定。 逆变器至计量箱线路采用YJLHV23电缆,可借用原有电杆明敷设,当电缆需跨越街道时,采用钢丝绳吊装。如需埋地敷设,埋设深度不低于1.0m。 2.2工程建设地点:海城市。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HCGF-01标段、HCGF-02标段,兼投不兼中。 HCGF-01标段,招标范围:南台镇;工作内容:楼顶光伏组件安装(660Wp单晶硅)、光伏支架制作(660Wp单晶硅)、光伏支架安装(660Wp单晶硅)、螺旋桩安装(660Wp单晶硅)、入网调整(660Wp单晶硅),总容量5MWp。 HCGF-02标段,招标范围:岔沟镇、孤山镇;工作内容:楼顶光伏组件安装(660Wp单晶硅)、光伏支架制作(660Wp单晶硅)、光伏支架安装(660Wp单晶硅)、螺旋桩安装(660Wp单晶硅)、入网调整(660Wp单晶硅),总容量5MWp。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11月 6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5 月31 日,总工期 207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实施性施工节点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HCGF-01标段1318754.32元;HCGF-02标段1373377.2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如下资质: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中铁九局有效资格准入证。 (6)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缴纳年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投标人在股份公司、中铁九局发布的不合格队伍名录中。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 (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1)注册: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点击“企业-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供应商首页-最新公告”→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展开包件”,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完成响应。 (3)招标文件: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10 月21 日下午17 时00 分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递交标书”等工作。 2、澄清提问: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补遗中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响应,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 元。请于2023 年10 月26 日下午16 点前汇到以下账号。投标保证金须由对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海城市30MWp户用光伏项目、标段号 投标保证金,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户名:中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皇姑屯客整所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号:210501463601000006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砂阳路支行 联系人:田立军 联系电话:18524563337 6.2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平台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要求为PDF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上传至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10 月28 日9 时30 分(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6.3投标人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标段一投。 6.5投标人于开标后5日内将投标文件1份邮寄至招标人处(见9.联系方式)用于甲方资料归档。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 年10 月28 日9 时30 分。 7.2开标方式: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于2023 年10 月28 日9 时30 分前进入线上开标大厅。 7.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海城市光伏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族旺路4号 联系人:田立军 联系电话:18524563337 电子邮箱:/ 公告发布时间:2023 年10 月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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