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1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化信息化项目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NKMZB21145
一、评标结果
01包数据中心设备采购:
本项目共有6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分别为: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冠林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就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客观、细致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1、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选型为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SAP HANA-2488H V6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SAP HANA 认证一体机 TDI,缺少SAP对超聚变公司的授权/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对该产品的认证说明等认证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硬盘选型为超聚变公司制造的ES3520S-960W2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华为 Fusion Server CH242 V3 专用,缺少华为公司对产品的专用性的认证/授权/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其投标文件中服务器、存贮阵列、服务器硬盘、上网行为审计网关四部分核心投标产品选型与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心投标产品投标产品选型完全一样,且两家投标单位均提供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针对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不满足《27号令》第32条规定。
综上,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2、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基本户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证明为开户行出具,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选型为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SAP HANA-2488H V6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SAP HANA 认证一体机 TDI,缺少SAP对超聚变公司的授权/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对该产品的认证说明等认证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硬盘选型为超聚变公司制造的ES3520S-960W2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华为 Fusion Server CH242 V3 专用,缺少华为公司对产品的专用性的认证/授权/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其投标文件中服务器、存贮阵列、服务器硬盘、上网行为审计网关四部分核心投标产品选型与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心投标产品选型完全一样,且两家投标单位均提供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针对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不满足《27号令》第32条规定。
综上,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3、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基本户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证明为开户行出具,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服务器硬盘选型为华为产品,但未提供华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4、冠林电子有限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选型为联想(北京)公司生产制造的SR850 V2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SAP HANA 认证一体机 TDI,不能判定为同一产品,同时缺少SAP对联想公司的授权/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对该产品的认证说明等认证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硬盘为超聚变公司制造的ES3520S-960W2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华为 Fusion Server CH242 V3 专用,缺少华为公司对产品的专用性的认证/授权/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5、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服务器硬盘选型为华为产品,但未提供华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选型为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SAP HANA-2488H V6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SAP HANA 认证一体机 TDI,缺少SAP对超聚变公司的授权/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对该产品的认证说明等认证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6、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选型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SAP HANA-2488H V6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SAP HANA 认证一体机 TDI,缺少SAP对华为公司的授权/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对该产品的认证说明等认证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器硬盘选型为超聚变公司制造的ES3520S-960W2型号产品,招标文件要求为华为 Fusion Server CH242 V3 专用,缺少华为公司对产品的专用性的认证/授权/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目无合格投标人,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02包终端设备采购:
本项目共有6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分别为: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冠林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就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客观、细致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1、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
其投标文件中车间工位瘦客户端、显示器、移动瘦客户端、图形瘦客户端等产品均为戴尔(中国)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且提供了戴尔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其投标文件中数据采集终端、数据采集枪、条码打印机等产品均为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且供了霍尼韦尔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以上所述核心投标产品选型与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选型完全一致,不满足《27号令》第32条规定,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2、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基本户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证明为开户行出具,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车间工位瘦客户端、显示器、移动瘦客户端、图形瘦客户端等产品均为戴尔(中国)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且提供了戴尔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其投标文件中数据采集终端、数据采集枪、条码打印机等产品均为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且供了霍尼韦尔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以上所述核心投标产品选型与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产品选型完全一致,不满足《27号令》第32条规定,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3、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其投标文件中基本户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证明为开户行出具,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要求;
2)其投标文件中条码打印机为斑马公司制造的产品,但未提供斑马的原厂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4、冠林电子有限公司:
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5、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其投标文件中未对显示器部分的品牌型号进行响应,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6、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初步评审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目仅有1家合格投标人,不做推荐。
03包园区布线、网络、视频监控采购:
本项目共有6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分别为: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冠林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就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客观、细致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1、 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其投标文件中基本户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证明为开户行出具,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要求;
2、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其投标文件中基本户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证明为开户行出具,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3、冠林电子有限公司:
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4、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其投标文件中无线AP和核心交换机业务板选型为华为产品,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华为的原厂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目仅有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家合格投标人,且2家单位投标报价和技术方案均存在一定差距,竞争性不充分,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提出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应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送异议函件原件扫描件;
3.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琳
电话:010-8322729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三、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4日下午16点。
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