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民和县公安局违法及事故车辆拖运、施救服务项目分包一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971-38548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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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公安局违法及事故车辆拖运、施救服务项目分包一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民和县公安局违法及事故车辆拖运、施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民和县公安局违法及事故车辆拖运、施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博越竞磋(服务)2023-013.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县公安局违法及事故车辆拖运、施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70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监理和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6-14 16:00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3-06-15 至 2023-06-21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1576029117@qq.com)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1576029117@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博越竞磋(服务)2023-013.-1
分包名称:民和县公安局违法及事故车辆拖运、施救服务项目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6-27 09:30
开标时间
2023-06-27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972-8533013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3854858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
收款人
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7000104002018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2-8526409

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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