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环境提升改造中标公示(第1次)
金额
735.6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35.61万元
招标公司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0596-2632075
中标公司福建省志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35.61万元
中标联系人朱建萍
公告正文
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环境提升改造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工程名称: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环境提升改造
二、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方式:0596-382206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式:0596-2632075
三、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一)村口地块改造面积749.3平方米主要包含绿地整治、设置标识引导牌、安装照明灯具等;(二)公共节点场地改造面积7006.7平方米,主要包含墙面修缮、安装防护矮墙和护栏、增设廊架、座椅、宣传栏、停车场等;(三)温泉建筑改造面积7153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1289.3平方米,主要包含设置标识引导牌、挡墙改造、安装照明灯具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西起汽修路,北至至腾飞路,道路全长 963.736m,道路红线宽度为 20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污)、通信及电力工程(土建部分)、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 10%(含6.00%,不含10.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3月14日 09:00:00;
七、中标人:福建省志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朱建萍 证书编号: 闽2352019201905442;
中标价:¥7356134.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八、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九、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0596-3106633、0596-3221035
十一、公示期: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9日;
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3月1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工程名称: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环境提升改造
二、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方式:0596-382206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式:0596-2632075
三、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一)村口地块改造面积749.3平方米主要包含绿地整治、设置标识引导牌、安装照明灯具等;(二)公共节点场地改造面积7006.7平方米,主要包含墙面修缮、安装防护矮墙和护栏、增设廊架、座椅、宣传栏、停车场等;(三)温泉建筑改造面积7153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1289.3平方米,主要包含设置标识引导牌、挡墙改造、安装照明灯具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西起汽修路,北至至腾飞路,道路全长 963.736m,道路红线宽度为 20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污)、通信及电力工程(土建部分)、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 10%(含6.00%,不含10.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3月14日 09:00:00;
七、中标人:福建省志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朱建萍 证书编号: 闽2352019201905442;
中标价:¥7356134.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八、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九、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0596-3106633、0596-3221035
十一、公示期: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9日;
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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