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镜面媒体广告机经营权资产包整体出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现委托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宜详见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公司官网通知公告。
一、标的简介及坐落位置:
位于吉林省内高速公路26对服务区1138块镜面媒体广告机经营权资产包出租项目。广告机的规格宽:500mm-800mm;高:800-1200mm。显示屏(播放媒体视频21.5寸)目前为闲置状态。具体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二、出租后的用途:
仅用于承租方发布广告信息,发布信息中禁止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不得发布的内容。
三、租赁年限、租金及交纳方式:
(一)租赁期限:3年。
(二)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挂牌标的明细表》。
(三)租金的交纳方式:按年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2个工作日向产权中心支付服务费并将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出租方。
(四)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签订《多功能媒体镜面显示屏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一)镜面广告机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因上述事情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按年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二)承租方负责多功能媒体镜面显示屏的维修维护,并保证外观完好,符合使用条件,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自行负责画面制作及更换,并保证镜面完好 无安全隐患,电费和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在广告发布前到出租方管理部门审查画面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禁止发布。承租方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出租方拨打三次未接通或接到应急通知两小时内未进行维修的,由出租方维修,费用及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播放内容限定:禁止发布低俗内容和香烟广告及未经国家注册审批的医疗药品)
(四)出租方应对多功能媒体镜面显示屏进行定期检查, 每季度至少一次,以确保使用期间的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安全完好。
(五)出租方应按说明书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如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须在每个节假日黄金时段(早8:00-晚5:00)
播放至少3次公益宣传画面。
(七)承租方除按年支付出租方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按年租金成交价格的10%(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承租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出租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于扣款发生后7日内无条件即时补足履约保证金,标的租赁到期后,经出租方认定承租方无违约、无赔偿等情况发生,出租方将于5个工作日内对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进行无息返还。
(八)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政府政策、房屋改造原因,导致租赁标的拆除、占用等情况,出租方将剩余租金无息返还承租方。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承租方发生的例如维修、维护等各类相关费用。
(九)租赁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多功能媒体镜面显示屏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承租方前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出租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
(十)其它注意事项可参照《多功能媒体镜面显示屏租赁合同》,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广告牌经营权出租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十二)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为承租方开具租金发票。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公告期/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09:00时至2024年5月10日15:00时。
(二)咨询/报名方式:本项目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期内通过产权中心登记报名,其他未尽事宜可查看产权中心网站(http://www.ccprec.com)。
联系人: 岳女士 报名电话:0431-853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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