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经开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70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dy2023-002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龙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雪楠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经开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DY2023-002
2.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
3.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对经开南区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 (城市道路维护、道路中修、污雨水管线维护清掏、污雨水检查井维修维护、雨水收水井维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防汛期间的积水点看护、河道的日常巡查及清淤、河道闸板闸门的日常巡查及维护、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执行吉省价收[2017]133号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5.服务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7.采购预算(工程费用估算金额):1700万元。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本项目以全年实际发生为准(由监理单位和甲方单位最终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最终费用以一审、二审单位出具的报告金额为准。采购预算包含2023年度全年维护费用。
8.最高限价:13015.22元(各项合价),本项目采取单价计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须提供岗位证;专职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人证合一,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全部项目管理团队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6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28日起至2023年2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7)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为本单位员工且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朱龙0431-84654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楼
联系方式:0431-8060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雪楠
电 话:0431-80605789
2023年经开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DY2023-002
2.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
3.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对经开南区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 (城市道路维护、道路中修、污雨水管线维护清掏、污雨水检查井维修维护、雨水收水井维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防汛期间的积水点看护、河道的日常巡查及清淤、河道闸板闸门的日常巡查及维护、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执行吉省价收[2017]133号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5.服务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7.采购预算(工程费用估算金额):1700万元。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本项目以全年实际发生为准(由监理单位和甲方单位最终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最终费用以一审、二审单位出具的报告金额为准。采购预算包含2023年度全年维护费用。
8.最高限价:13015.22元(各项合价),本项目采取单价计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须提供岗位证;专职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人证合一,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全部项目管理团队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6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28日起至2023年2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7)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为本单位员工且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朱龙0431-84654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楼
联系方式:0431-8060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雪楠
电 话:0431-8060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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