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中国联通新疆人保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路由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d51102303000042
预算金额147.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春虎130296170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ND5110230300004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2022年中国联通新疆人保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路由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设备及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包括:①设备部分:ADWAN一体机(H3C AD-NET X5000 G3)1台、ADWAN控制器软件(H3C AD-WAN)1套、核心路由器(H3C SR6608)2台、地市spoke(H3C MSR 56-60)9台、县支spoke(H3C MSR3600-28-X1)51台;②服务部分:培训服务、选择2个设备安装点进行现场调测、远程指导采购人进行安装及调测、3年维保服务。
1.2采购预算(不含税):1479964.70元;
1.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1.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奎屯、博州、石河子、哈密、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伊犁、昌吉、吐鲁番;
1.5 项目类型:货物;
1.6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2022年中国联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设计批复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批复采购金额未达依法必须招标的限额。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出具设备采购建议文件明确本项目设备品牌为“新华三”,建议本项目集成服务商为“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指定函明确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唯一代理商提供华三设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中“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适用条款,为确保项目按期交付,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在2022年中国联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设计批复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批复采购金额未达依法必须招标的限额。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出具设备采购建议文件明确本项目设备品牌为“新华三”,建议本项目集成服务商为“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指定函明确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唯一代理商提供华三设备。
(4)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
3.3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新疆联通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高方方、潘新阳、曾庆瑞
联系人:高方方、13029617008 潘新阳、13095022446
电子邮件:gaofangfang_xm.cicdi@chinaccs.cn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6166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xjs-jiancha@chinaunicom.cn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2022年中国联通新疆人保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路由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设备及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包括:①设备部分:ADWAN一体机(H3C AD-NET X5000 G3)1台、ADWAN控制器软件(H3C AD-WAN)1套、核心路由器(H3C SR6608)2台、地市spoke(H3C MSR 56-60)9台、县支spoke(H3C MSR3600-28-X1)51台;②服务部分:培训服务、选择2个设备安装点进行现场调测、远程指导采购人进行安装及调测、3年维保服务。
1.2采购预算(不含税):1479964.70元;
1.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1.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奎屯、博州、石河子、哈密、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伊犁、昌吉、吐鲁番;
1.5 项目类型:货物;
1.6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2022年中国联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设计批复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批复采购金额未达依法必须招标的限额。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出具设备采购建议文件明确本项目设备品牌为“新华三”,建议本项目集成服务商为“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指定函明确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唯一代理商提供华三设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中“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适用条款,为确保项目按期交付,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在2022年中国联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政企双线接入新建工程”设计批复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批复采购金额未达依法必须招标的限额。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出具设备采购建议文件明确本项目设备品牌为“新华三”,建议本项目集成服务商为“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指定函明确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唯一代理商提供华三设备。
(4)乌鲁木齐市鑫科恒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
3.3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新疆联通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高方方、潘新阳、曾庆瑞
联系人:高方方、13029617008 潘新阳、13095022446
电子邮件:gaofangfang_xm.cicdi@chinaccs.cn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6166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xjs-jiancha@chinaun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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