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21500298
预算金额650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郭北辰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萍65106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21500298
项目名称: 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215002980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0万元,招标人为;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招标条件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FWQ-GF0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根据交投集团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拓展鑫能公司新能源业务,拟开展石牌、阳澄北湖、澄湖三个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本项目承包人需负责相关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光伏车棚采购施工及安装、电力配电及安装工程。(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FWQ-GF01标段,招标内容为相关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车棚采购施工及安装、电力配电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扩工程(包含本项目在供电公司办理的用电申请、外线接入、方案审查和验收送电等全部流程)、场地施工、管沟施工、变电间施工、设备基础、场地硬化、标识标线(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人还需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涉及供电公司业扩工程以及内部送电流程;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发改备案、交警审批、执法支队审批等前置审批事项;完成光充设备的现场卸货、安装固定及线缆连接,配合进行光充设备的联动调试等。2.3计划工期:30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1)资质条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充电站建设施工项目。(3)项目经理要求:a、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4)其他要求:a、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3年9月至 2023年11月或2023年10月至12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③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个人身份证,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00,到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714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支付形式不限(开户名称: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512905571810601) ,支付完成后须与招标代理及时电话予以确认,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4.3 若某标段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4.4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苏州交投在线投标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链接http://zcpt.szjtjt.cn:10091/tb/#/register?id=788c0326483b410f909db8da5bd43772),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在注册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注册链接登录“苏州交投在线投标系统”填报项目信息。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在线投标系统注册并填报项目信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5.2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0时0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2室(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1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7、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苏州交投集团官方网站招投标专栏(https://www.szjtjt.cn/ggl/ggl)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联系人:郭北辰电 话:0512-65850069招标代理: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联系人:何萍、李正帅电 话:0512-65106507/65106520E-mail: SZJJ_DL@126.com提醒: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系人:
郭北辰
电话:
0512-6585006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系人:
何萍、李正帅
电话:
0512-6510650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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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215002980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0万元,招标人为;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根据交投集团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拓展鑫能公司新能源业务,拟开展石牌、阳澄北湖、澄湖三个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本项目承包人需负责相关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光伏车棚采购施工及安装、电力配电及安装工程。计划工期:30天 |
范围 | FWQ-GF01标段;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1-05 10:30 |
开标地点 | 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2室(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
其他
1.招标条件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FWQ-GF0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根据交投集团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拓展鑫能公司新能源业务,拟开展石牌、阳澄北湖、澄湖三个服务区光伏充电站项目。本项目承包人需负责相关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光伏车棚采购施工及安装、电力配电及安装工程。(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FWQ-GF01标段,招标内容为相关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车棚采购施工及安装、电力配电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扩工程(包含本项目在供电公司办理的用电申请、外线接入、方案审查和验收送电等全部流程)、场地施工、管沟施工、变电间施工、设备基础、场地硬化、标识标线(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人还需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涉及供电公司业扩工程以及内部送电流程;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发改备案、交警审批、执法支队审批等前置审批事项;完成光充设备的现场卸货、安装固定及线缆连接,配合进行光充设备的联动调试等。2.3计划工期:30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1)资质条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充电站建设施工项目。(3)项目经理要求:a、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4)其他要求:a、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3年9月至 2023年11月或2023年10月至12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③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个人身份证,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00,到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714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支付形式不限(开户名称: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512905571810601) ,支付完成后须与招标代理及时电话予以确认,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4.3 若某标段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4.4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苏州交投在线投标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链接http://zcpt.szjtjt.cn:10091/tb/#/register?id=788c0326483b410f909db8da5bd43772),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在注册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注册链接登录“苏州交投在线投标系统”填报项目信息。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在线投标系统注册并填报项目信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5.2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0时0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2室(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1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7、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苏州交投集团官方网站招投标专栏(https://www.szjtjt.cn/ggl/ggl)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联系人:郭北辰电 话:0512-65850069招标代理: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联系人:何萍、李正帅电 话:0512-65106507/65106520E-mail: SZJJ_DL@126.com提醒: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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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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