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建设(2023-JK01-W1049)
金额
364.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01-w1049
预算金额364.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建设项目需求公示(2023-JK01-W1049)
我站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站。
一、项目名称: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K01-W1049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国有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认证。
(七)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壹级。
五、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010-66712662,18603527482
传 真:010-66712663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6号八区
邮政编码:100076
附件: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技术要求
2023年6月2日
我站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站。
一、项目名称: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K01-W104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LED显示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交付 | 北京市 | ||
1 | LED彩色显示屏 | 平方米 | 11.52 | ||
2 | LED屏幕备品 | 批 | 1 | ||
3 | 双屏电脑及显示屏 | 套 | 1 | ||
4 | 图像拼接处理器 | 台 | 1 | ||
二 | 音频系统 | ||||
1 | 壁挂音箱 | 台 | 4 | ||
2 | 桌面式会议话筒 | 台 | 10 | ||
3 | 汇报席话筒 | 台 | 2 | ||
4 | 功率放大器 | 台 | 2 | ||
5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台 | 1 | ||
6 | 电源时序器 | 台 | 1 | ||
7 | 移频器 | 台 | 1 | ||
8 | 模拟调音台 | 台 | 1 | ||
9 | 自动混音器 | 台 | 2 | ||
三 | 摄像机显控系统 | ||||
1 | 高清会议终端 | 台 | 1 | ||
2 | 4K高清会议摄像机 | 台 | 3 | ||
3 | 遥控摄像机升降支架 | 台 | 1 | ||
4 | 升降支架遥控器 | 台 | 1 | ||
5 | 摄像机控制键盘 | 台 | 1 | ||
6 | 摄像机集线器 | 台 | 1 | ||
7 | 录播系统 | 套 | 1 | ||
8 | 返显大屏 | 台 | 2 | ||
9 | 高清矩阵 | 台 | 1 | ||
10 | 中控系统 | 套 | 1 | ||
四 | 控制室设备 | ||||
1 | 操作台 | 套 | 1 | ||
2 | 监控显示屏幕 | 台 | 3 | ||
3 | 控制电脑 | 台 | 3 | ||
4 | 监听音箱 | 台 | 1 | ||
5 | 工作椅 | 把 | 5 | ||
6 | 空调 | 台 | 1 | ||
7 | 光端机 | 台 | 1 | ||
五 | 附属设备 | ||||
1 | 线材、辅材辅料 | 批 | 1 | ||
2 | 双路音频隔离器 | 台 | 2 | ||
3 | DVI分配器 | 台 | 6 | ||
4 | 交换机 | 台 | 2 | ||
5 | 机柜 | 台 | 2 | ||
6 | 地插盒及模块 | 项 | 1 | ||
六 | 分会场设备 | ||||
1 | 视频会议MCU | 台 | 1 | ||
2 | 视频会议终端 | 台 | 6 | ||
3 | 交换机1 | 台 | 5 | ||
4 | 交换机2 | 台 | 1 | ||
七 | 分会场 | ||||
1 | 4K高清会议摄像机 | 台 | 7 | ||
2 | 三脚架 | 台 | 5 | ||
3 | 音频处理器 | 台 | 5 | ||
4 | 音箱 | 台 | 8 | ||
5 | 功放 | 台 | 4 | ||
6 | 桌面式会议话筒 | 台 | 16 | ||
7 | 短距激光投影 | 台 | 1 | ||
8 | 120寸投影幕布 | 块 | 1 | ||
9 | 110寸电视 | 台 | 1 | ||
10 | 操作台 | 组 | 2 | ||
11 | 机柜 | 台 | 2 | ||
12 | 多画面拼接器 | 台 | 1 | ||
说明 | 1.以上产品为1包,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投物品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支持、备品备件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64.9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国有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认证。
(七)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壹级。
五、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010-66712662,18603527482
传 真:010-66712663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6号八区
邮政编码:100076
附件: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技术要求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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