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结果公告
金额
8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481-00037
预算金额82.8万元
招标公司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欣雨0429-5123678
中标公司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481-00037
二、项目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香坊区赣水路270号
中标(成交)金额:8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服务类
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C20031000评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计算工程所在位置的河道各频率洪峰流量、分析洪水特性;计算工程涉河处的设计水位、分析壅水影响;进行河道演变分析,计算工程处的最大可能冲刷深度。依据各相关工程规划设计资料、河道现状资料及防洪工程资料,分析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工程的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防洪规划的要求,依据相关的分析计算成果,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结论和建议。
服务要求:满足相关技术法律及规范要求 具体技术法规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04月0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 7号); 6.《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20日内提交成果。
服务标准: 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并取得批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奎东、秦溪、廖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4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429-581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中和瑞府12-4楼C栋门市
联系方式:0429-5123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欣雨
电 话:0429-51236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兴城河总氮消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采购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JH23-211481-00037
二、项目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香坊区赣水路270号
中标(成交)金额:8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服务类
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C20031000评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计算工程所在位置的河道各频率洪峰流量、分析洪水特性;计算工程涉河处的设计水位、分析壅水影响;进行河道演变分析,计算工程处的最大可能冲刷深度。依据各相关工程规划设计资料、河道现状资料及防洪工程资料,分析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工程的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防洪规划的要求,依据相关的分析计算成果,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结论和建议。
服务要求:满足相关技术法律及规范要求 具体技术法规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04月0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 7号); 6.《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20日内提交成果。
服务标准: 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并取得批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奎东、秦溪、廖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4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429-581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中和瑞府12-4楼C栋门市
联系方式:0429-5123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欣雨
电 话:0429-51236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兴城河总氮消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采购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涉河部分防洪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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