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85.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鼎财采计[2023]000841
预算金额8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华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炜0736-7700626
中标公司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王芳
中标公司湖南新南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5.8万元
中标联系人谢梅
公告正文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3-12-25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鼎财采计[2023]000841 委托代理编号:HNWD-CG-2023-009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12-2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7) 定标时间:2023-12-25 13:05
四、磋商情况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市朝阳路69号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135488871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炜 联系电话:0736-7700626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滨湖社区武陵大道(浙商广场1幢11楼1109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鼎财采计[2023]000841 委托代理编号:HNWD-CG-2023-009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
1 |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 详细 | 894000 |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12-2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7) 定标时间:2023-12-25 13:05
四、磋商情况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报价(元) | 综合评分 |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 政策支持原因 | 评审结果 | 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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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南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谢梅 | 858000 | 95.92 | 第1名 | 无 | |||
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王芳 | 594000 | 88 | 第2名 | 无 | |||
长沙特工医疗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 吴爱军 | 876000 | 64.78 | 第3名 | 无 | |||
湖南智信恒科技有限公司 | 刘璨璨 | 861000 | 46.23 | 第4名 | 无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名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成交金额(大写) | 联系人 | 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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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 湖南新南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58000 | 捌拾伍万捌仟元 | 谢梅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大道188号 |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核磁共振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 ||||
成员名单: | ||||
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
组长 | 伍成林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成员 | 刘丽妮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采购人代表 | 张慧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市朝阳路69号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135488871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炜 联系电话:0736-7700626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滨湖社区武陵大道(浙商广场1幢11楼1109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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