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集土告〔2024〕拍字第11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集土告〔2024〕拍字第1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魏女士0572-51291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吉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集土告〔2024〕拍字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审核,安吉县孝丰镇潴口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宗地编码)

坐落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平方米)

产业准入要求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AJJT2024-33

潴口溪村自主更新片区(五)

孝丰镇潴口溪村

工业用地(木竹制品)

1475

详见《出让须知》

133

30

2.0-3.0

≤60%

不低于三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9:00至2024年6月20日16:00。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拍卖开始时间:AJJT2024-33:2024年6月21日9: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谭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1600

联系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18

联系人(出让人): 安吉县孝丰镇潴口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13906820098;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吉县孝丰镇潴口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5月31日




3772316-71619-651-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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