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100-201911-100636-0054
预算金额481.9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生020-8129214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重招)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19日 14:49
预算金额 ¥481.969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81292140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多宝路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22221860

一、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911-100636-0054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重招)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19698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3年总量(约/瓶)

最高限价

(元)

供货期

备注

1

医用氧(99.5)

4L 一体阀瓶

27

1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先签订一年,满意度合格之后再续签两年)

报价含杜瓦罐、氧气钢瓶、一体阀瓶、其他气体分装瓶的月租、运费、装卸费及相关设备维护费

2

医用氧(99.5%)

4L 钢瓶

33

32

3

医用氧(99.5%)

40L 钢瓶

364

40

4

医用氧(99.5%)

2L 钢瓶

1020

30

5

医用氧(99.5%)

10L 钢瓶

692

34

6

混合气(800ppmNO平衡气N2)

8L 钢瓶

27

1125

7

混合气(0.3%CO 0.301%CH4 21%O2平衡气N2)

40L 钢瓶

24

1080

8

高纯二氧化碳(99.995%)

10L 钢瓶

18

738

9

纯氩(99.99%)

40L 钢瓶

27

127

10

纯氩(99.99%)

10L 钢瓶

24

129

11

混合气(4.99%CO2,16.3%O2,平衡气N2,)

8L 钢瓶

18

780

12

混合气(21%O2 平衡气N2)

40L 钢瓶

109

180

13

高纯氩(99.999%)

10L 钢瓶

18

290

14

液态氮(99.999%)

180L杜瓦罐.中压

183

800

15

液态氮(99.999%)

240L杜瓦罐.低压

129

1062

16

混合气(10%H 10%CO2平衡气N2)

10L 钢瓶

21

2200

17

高纯氮(99.999%.)

40L 钢瓶

509

128

18

食用级二氧化碳(99.9%)

40L 钢瓶

2004

130

19

混合气(5%O2 6%CO2 平衡气N2)

40L 钢瓶

620

600

20

医用氧(99.5%)

196L 杜瓦罐

7210

500

注:196L杜瓦罐充装量约191公斤,每罐液氧充装的净重量误差值±1kg。

2、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交货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气体仓库及指定地点

4、采购类型:货物类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及货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州珠江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31号

(3)报价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说明函;

(4)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说明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GMP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

3、报价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内,若属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联系电话:020-22221860)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2264477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邹生 联系电话:020-8129214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人:江耀辉 联系电话:020-22221860
传真:020-62619398 邮编:510630
(三)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联系人:邹生 联系电话:020-81292140
传真:81292678 邮编:510000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0-38923543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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