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syzfcg(gk)-2024-02
预算金额297万元
招标公司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0903-205001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和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903-20675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YZFCG(GK)-2024-02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70000
最高限价(元):29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数量:8
预算金额(元):29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进口产业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非进口产业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内单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JY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进口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进口产品必须具有《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相关商检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03-205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和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71号
联系方式:0903-2067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903-2067512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11.28Z)(3).pdf
790.2K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YZFCG(GK)-2024-02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70000
最高限价(元):29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数量:8
预算金额(元):29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进口产业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非进口产业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内单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JY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进口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进口产品必须具有《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相关商检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03-205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和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71号
联系方式:0903-2067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903-206751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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