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2AFWGZ01546/Z-GD4222-D1-02)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高新区GX202110号地块项目二期工程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2.4.1条款修改为:
(1)基础施工(仅指桩基):按发包人批准的区段划分,各区段完成并检测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2)主体结构施工
地下部分(含土方):按发包人批准的区段划分,各区段地下部分封顶后付款至该区段内已完工程量的80%;
地上部分:单体层数11层(含)以下的:第5层完成时及结构封顶时分别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80%;
单体层数11层(不含)以上的:每5层完成时及结构封顶时分别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80%。
注:无地下室的单体基础并入地上部分首次付款。
商业综合体塔楼和裙房可分别按单体考虑。
(3)结构封顶后至工程完工前:按月度计量支付,付款至当期已完工程量的80%;
上述各支付节点在可以申请提取监管资金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的控股股东业务管理部门季度检查考评得分(详见附件19)达85分及以上的,上述支付比例(仅指考评当次)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82% 。
(4)工程完工(指除与另行发包工程配合的收口收边外,承包人范围内的工作全部完成,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书面确认,工程完工情况确认表详见附件23)且承包人报送第二阶段结算资料(详见14.2.2条)后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83%;
(5)完成竣工结算备案及验收备案后,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85%;
(6)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单位审核并完成最终结算定案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如质保金为政府部门托管,则从其规定。
(7)质保金:如质保金使用工程质量保函,相应金额工程款待工程质量保函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后支付,工程质量保函待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满两年后无息返还。如质保金为现金,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满两年无息结算2%(若有扣除,以扣除之后的金额为基数),剩余1%满五年后无息结算;如质保金为政府部门托管,则从其规定。
(8)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款支付至80%时需开至已完工程量价款100%的发票;发票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定案为准。
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
(9)承包人收到每期工程进度款后,须及时足额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如未及时足额支付,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视情况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2.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4-3实测实量操作指引以系统附件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标人:安徽省高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高速蜀西湖畔售楼部高信公司成本部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8881970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A6栋7楼
联系人:吴工、徐工
电话:18556512977、17729976308、0551-65772770-723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