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答疑01号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答疑01号
递交时间:2023-03-20 15:57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6,177,94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答疑书01号
致:各投标标人
关于“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投标人网上提问的答疑如下:
质疑标题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质疑内容:请问当投标报价也相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该项目是根据哪一项法律法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回复:
根据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中: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切实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的规定执行。
质疑标题2:招标文件未明确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及比例等合同条款,请予以明确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未明确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及比例等合同条款,请予以明确
回复: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的约定及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的约定。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注。
 
招标人: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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