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污水改造工程信用融资科研仪器设备进口产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节能产品商品包装快递包装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计算机产品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答疑纪要污水管检查井化粪池15t/d一体化处理池场内交通竣工图纸超大件超重件场内道路桥梁临时加固交通设施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竣工资料竣工图原件电子文件竣工内业资料电子声像资料工期进度现场协调建筑工人进场施工材料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半成品监督工程质量投资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工程全面组织协调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项目施工保修施工管理审核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坐标点测量放线投料试车地下管线邻近地上高压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树木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金额
165.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008
预算金额167.12万元
招标公司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0519-87035386
中标公司江苏华晨路桥有限公司165.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
一、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008
二、项目名称: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晨路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溧阳市南大街16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陆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
(小写:165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污水管总长约2010米,检查井116座,化粪池35座,达一级A标准日处理能力15t/d一体化处理池1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赵冬梅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01010706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琴兴、杨梅娟、丁小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但低于¥2000元时按最低¥2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溧阳市上黄镇
联系方式:13376297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大楼13楼
联系方式:0519-87035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519-870353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采购文件.doc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008项目名称: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2022年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采购需求30-31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2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19第一章采购邀请1-4目录采购代理机构: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1.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008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0-79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2-5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5.采购需求:项目最高限价:167.12万元(含暂列金13.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9万元)4.项目预算金额:198.28万元(含暂列金13.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9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 | 167.12万元(含暂列金13.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9万元) | 污水管总长约2010米,检查井116座,化粪池35座,达一级A标准日处理能力15t/d一体化处理池1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否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账号:1105026309000069038;账户名称: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4.售价:500元/份(电汇或现金,电汇需备注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报名资料:(1)报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并按表格内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盖章并签字);(2)《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电子稿)。方式:现场发售,将纸质报名材料送至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综合办。2.地点: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大楼13楼)。
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大楼13楼)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注: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我司提供的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开户行:常州工商银行溧阳西门支行。
2.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方式,如遇疫情防控,将有可能改为不见面磋商方式(截止开标时间五日历日前书面通知各报名供应商)。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大楼13楼)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7.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6.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5.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采购代理机构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4.进入开标区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排队,并保持社交距离。3.因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每家供应商不得超过1名代表现场投标。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室前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经测量体温超过37.2°C不得入内),出示当日场所码,外地来溧人员需出示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另外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勿参加。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376297652地址:溧阳市上黄镇名称: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3376297652项目联系人:徐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9-87035386地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大楼13楼名称: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市政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详见10.2.2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按24.2.2执行。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综合办;联系电话:0519-87035386;通讯地址:溧阳市燕城大道 253号通用大楼13楼。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但低于¥2000元时按最低¥2000元收取;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响应费用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磋商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清单须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⑦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⑥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④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③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7)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设计条件与技术要求中的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承包范围的全部,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6)供应商应按设计图纸列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并填报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分部分项(包含缺项、漏项),该项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项目单价内。(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有漏项,视同让利。(4)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报价等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当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编制。⑨其他的相关资料。
响应有效期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经授权代表签署并正本文件逐页盖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必须加盖公章。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承诺书等),响应文件正本中应使用原件。响应文件须准备一式三份,并分别标以“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档”1份,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时应当考虑本项目具有采取不见面磋商的可能,应预留充足的时间制作响应文件和邮寄响应文件的在途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的时间为准。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及时邮寄响应文件的采取邮寄方式的,可发送响应文件扫描件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电子件(pdf格式)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十分钟内发送解密密码)至812336749@qq.com,响应文件电子件接收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扫描件应当清晰可辨认,若因扫描件内容不可辨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若采取不见面磋商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若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授权代表签署。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标文件按14.1-14.3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14.1-14.3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现场磋商本项目不公开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开启五评审
(1)未到达磋商会现场的;注意事项:以上参加人员在磋商截止时间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处理,采购人不予受理:上述原件(须另外单独制作及装订)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磋商会,并在采购代理机构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身份核验时,各到场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3)供应商须在磋商会议前应验证本地计算机的工作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2)磋商开始时代理机构将核实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上述现场磋商“提供身份核验的材料”与“注意事项”在不见面磋商中同样适用)。(1)将使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线上磋商。不见面磋商(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2)未参加竞标签到的;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5)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授权委托人值守,及时对于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磋商、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
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开票方式: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注:上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现场磋商和不见面磋商的要求提供。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注:上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现场磋商和不见面磋商的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报价。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供应商原则上进行两次报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书是第一次;磋商结束后的报价是第二次。如果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因高于项目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在给予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等机会条件下,进行第三次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本项目评标时对小微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无。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1.采购标的采购标的第四章采购需求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若有效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C,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 |
2 | 主观分 | 60 | ||
2.1 | 总体概述 | 18 | 对工程的总体情况理解准确,总体概述清晰;项目实施关键线路清晰、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和保证措施明确;方案篇幅多,内容详实的得13-18分;对工程的总体情况较准确,总体概述较清晰;项目实施关键线路清晰、施工进度计划较合理和保证措施较明确;方案篇幅较少,内容简单的得7-12分;对工程的总体情况不了解,总体概述模糊不清;项目实施关键线路清晰、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和保证措施不明确;方案篇幅很少,内容粗糙的得0-6分。 | |
2.2 | 质量保证措施 | 16 | 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合理、全面、可行的得12-16分;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较好的得7-11分;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较差的得0-6分。 | |
2.3 |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16 | 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合理、可靠,针对性强的得12-16分;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较为合理、可靠,针对性较强的得7-11分;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合理、可靠、针对性较弱的得0-6分。 | |
2.4 | 人员、设备、材料配置方案 | 10 |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等劳动力投入充分,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8-10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劳动力投入较为充分,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强的得5-7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劳动力投入不够充分,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弱的得0-4分; | |
3 | 客观分 | 10 | ||
3.1 | 业绩 | 4 | 提供自2019年10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4分。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或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则本项不得分。 |
3.2 | 企业认证证书 | 6 | 1、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提供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或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则本项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各建筑物的尺寸表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工程按现行相关要求进行设计。2.2工程类别2.1工程为溧阳市上黄镇莫庄圩污水改造项目,污水管总长约2010米,检查井116座,化粪池35座,达一级A标准日处理能力15t/d一体化处理池1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污水管 | 2010米 |
2 | 检查井 | 116座 |
3 | 化粪池 | 35座 |
4 | 15t/d一体化处理池 | 1座 |
5 | 其他 |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年底(次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的40%,于第二年年底(2024年春节前)付至审定价的70%,于第三年年底(2025年春节前)付清(无息)。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的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1.交付的期限和地点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保修责任:本项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方,施工方自接到该通知后,立即组织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施工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施工方若未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施工方作为工程的承包方,应对整个文物建筑防雷工程的保修负全部责任。质量保修包括合同工程中的全部内容。工程保修开始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工程竣工意见书手续之日起,在保修期内,施工方将依据保修合同,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迅速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良的维修服务。★免费质保期:2年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工程量清单(另附)按现行施工规范。
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资金来源: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建筑面积:/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计划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合同工期天数: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进场施工时间暂定为。三、合同工期二、工程承包范围:
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组成合同的文件金额(大写):(人民币)¥:元五、合同价款四、质量标准:
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3、投标书(含工程量清单报价)2、中标通知书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招标文件及与招标文件澄清有关的文件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年月日年月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过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商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1.1.3工程和设备1.1.2.2设计人:1.1.2.1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5联络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1.4.1图纸的提供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派驻现场发包人办公室;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现场现有条件,发包人不再承担费用。1.6.2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现场现有条件,发包人不再承担费用。1.6.1出入现场的权利1.6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者外,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泄漏给第三方。1.7.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7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偏差清单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约定。1.8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7.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不得用于或泄漏给第三方。1.7.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招标公示结束。2.2.1提供施工现场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1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负责项目管理,增加工程和投资增加必须经发包人的书面确认。2.发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五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四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电子声像资料一套。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档案相关规范的竣工内业资料、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电子声像资料②发包人对图纸资料的保密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除外,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泄露给第三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补充条款约定。
3、承包人应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不因为任何情况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否则,招标人将从工程款中代为扣除支付并予以拖欠金额50%的处罚。2、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且必须承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施工期间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例会),若未能达到该承诺,发包人将每人每次扣除500元。若有项目经理变更,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扣款将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1、承包人投标书所列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提出人员变更,则投标人必须直接向招标人按下列金额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每人5万元作为违约金,其余每人1万元作为违约金。在违约金递交以后,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报更换人员(必须为同等级、同专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要求其重新更换,同时按上述对应重新处罚。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3.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例会等。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管理,现场协调等工作。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4、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名册提交发包人审核留存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擅自变更,则承包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2、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且必须承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施工期间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例会),若未能达到该承诺,发包人将每人每次扣除500元。若有项目经理变更,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扣款将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1、承包人投标书所列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提出人员变更,则投标人必须直接向招标人按下列金额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每人5万元作为违约金,其余每人1万元作为违约金。在违约金递交以后,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报更换人员(必须为同等级、同专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要求其重新更换,同时按上述对应重新处罚。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3.2.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否则承包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师批准同意。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书面报请总监理工程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1天内。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工程全面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涉及工程延期、所有工程变更、工程索赔、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调换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依照监理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和保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20.补充条款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4.3商定或确定
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5.2隐蔽工程检查
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价款支付约定相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3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5天内。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1天完成坐标点与水准点的复验工作。7.4测量放线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必须竣工验收合格,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每延误一天,处以合同价万分之二的罚款。
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8.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8提前竣工的奖励
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7.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及发包人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9.2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1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10.2.1变更估价原则10.2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一、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约定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4)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在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幅度10%(含10%)内的。(3)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及相应措施费;(2)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1)承包人自行踏勘后的现场施工条件;2、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1、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不可调整。
(4)暂定价材料、暂定项目;(3)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在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幅度10%内的。(2)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清单漏项;3、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5)采用新的验收标准。
a.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A、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部分,增加项目及签证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内容的结算原则:4、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6)发包人确认的其它项目。(5)政策性调整费用包括人工工资调整、税率和税种变化;
5、中标下浮率=【标底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中标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标底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②总价与单价措施项目中,以“项”为单位报价的,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以费率报价的,结算时原则上按投标费率计取不变;但投标报价费率超过发包人控制价相应费率的,当发生工程量增加时,措施费费率按发包人控制价中相应费率计取,当发生工程量减少时,措施费费率按投标报价中相应费率计取。①单价措施项目费的结算同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方式。B、措施项目费的调整与结算办法c.投标书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常建[2014]279号文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经审计后按中标下浮率同步下浮(其中材料价格取定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审计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确定后的材料价格结算时不让利)。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监理人,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审计共同确认。无法套用定额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依据市场全费用单价,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审计共同确认后执行。b.投标书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如为材料价格调整,则材料价格确定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审计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确定后的材料价格结算时不让利)结算。
12.3计量8、本工程采用营改增一般计税法,“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按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②如遇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调减时,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超过现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按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执行;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现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按现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执行。①如遇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调增时,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超过现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按现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执行;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现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按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执行。7、投标报价中调整定额人工、材料(可调价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结算按以下原则执行:6、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项目组)、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跟踪审计验收小组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12.3.2单价合同的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1、按实结算;2、除清单中特别注明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2.3.1计量原则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年底(次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的40%,于第二年年底(2024年春节前)付至审定价的70%,于第三年年底(2025年春节前)付清(无息)。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3.2.1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国家规定及通用条款。
13.3.2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约定。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
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13.4.1竣工退场13.4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满后。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14.3最终结清
15.4保修15.2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3%的工程款;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1质量保证金15.保证金(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5.4.2修复通知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16.1.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承包人按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8.3通知义务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8.2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18.1工程保险18.保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9.2仲裁或诉讼19.1同份数:合同份数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19.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3工程竣工验收前,发包人应向工资专户拨付不低于工程合同扣除暂估价总价的20%的资金,总承包企业提供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明细,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2承包人须严格执行《溧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意见(试行)》[溧人社发(2018)56号]、《溧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意见(试行)》[溧人社发(2018)55号]文,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如项目依法分包,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1.1发包人须严格执行《溧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意见(试行)》[溧人社发(2018)56号]文,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次月开始每月向工资专户拨付以施工备案合同的工程总造价扣除暂估价的20%除以合同工期的平均资金(即每月向工资专户拨付数额=备案合同工程总造价扣除暂估价*20%/备案合同工期(总月份-1)),专户余额必须满足每月足额发放工资金额。1、关于农名工工资的约定20.补充条款:(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地上高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地上高压线,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如人为破坏,必须赔偿一切损失。5、承包人不得因为征地征收和群众阻工的原因提出经济索赔。4、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报价等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投标报价时应包含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常建〔2018〕113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32号)等要求,按各自职责,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2、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当建设工程接受审计机关抽查复审时,应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1.4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审核确认发包方将按拖欠金额的50%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保管、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结算时承包人不得以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发生的量有偏差为理由进行投标综合单价调整。11、承包人每月1号上报上一个月的形象进度,由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现场审核后共同确认。10、承包人在投标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得更改发包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施工时包括且不限于需要专业施工详图的或需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请承包人在投标时结合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此费用,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9、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检测费用承担按现行的江苏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执行,对所有送检样品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导致的延误时间将直接作为延误总工期计算并予以违约赔偿。材料的型检报告由承包人提供,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达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8、建筑垃圾清理由投标人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承包人协调好与其他承包人的交叉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7、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工地道路出入口处的城市道路卫生工作。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扬尘排放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应费用(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承包人必须保证发包人不承担由于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或其他干扰所造成的损坏所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费用、罚款及开支等有关的责任,因承包人违反上述行为导致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承担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并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8、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打印出的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造价软件版投标文件1份。17、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造价负责人:(联系电话:):质量员:(联系电话:)、安全员:(联系电话:)、施工员:(联系电话:)。16、发包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联系电话:)、质量负责人:(联系电话:)、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15、本次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增减或施工期间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4、承包人应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投标时自行考虑修建临时设施所需的临时用地,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临时设施用地的占地费用。如现场不具备临时设施搭设条件,承包人采用其他解决办法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现场提供水、电源接驳点,结算时水电用量按定额消耗量执行。13、承包人根据施工图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超出清单量的项目和施工期间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增加项目,必须在项目开工(施工)前和收到发包人设计变更、增加项目联系单后两天内编制工程预算交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论证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实施完成后一周内办理工程签证手续。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程序及时上报先行施工的,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19、本工程推荐使用品牌见“类似材料、设备品牌一览表”,投标单位可使用“类似材料、设备品牌一览表”中的优等品或同等档次、质量为优等品的其他品牌,如投标人拟在推荐所有材料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须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将对该品牌的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进行审查,如该品牌均不低于可选品牌相应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招标人将补充该品牌至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中,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公开发布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材料品牌,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材料品牌,发包人有权按上述提供的推荐品牌中指定一种材料品牌,且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年;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
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办法所称采购文件是指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及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文件。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市级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及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由市财政部门进行管理;辖市(区)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及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由辖市(区)财政部门进行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常州市范围内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条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
(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一)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条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第二章供应商诚信义务第三条财政部门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行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础,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原则。本办法所称响应文件是指公开招标的投标文件及非公开招标的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响应文件中故意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或未携带上述原件或者公证件的;第五条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第三章供应商失信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三)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本办法所列的恶意串通,包括以下情形:(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二)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十一)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十)被确定为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九)在有效期内擅自撤销投标(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八)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扰乱评审现场的;
第六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十八)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十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六)实物配发和定点采购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价格高于成交价格或承诺的;(十五)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的;(十四)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一)失信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应在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第四章失信行为记录(三)不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二)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材料的。(一)在常州市域内一年内两次以上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均查无实据的;
第十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本办法规定的一项失信行为,作为一级失信行为予以记录。第九条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包括一级失信行为记录,记录期为一年;二级失信行为记录,记录期为二年;三级失信行为记录,记录期为三年;共三个等级。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供应商失信行为报告后,应积极调查核实,属于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失信记录,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失信行为,应依照本办法规定予以失信记录。供应商失信情况报告实行实名制。报告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三)供应商失信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事实依据。(二)报告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三项以上失信行为的;第十二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三级失信行为予以记录:(三)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二)在一级失信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又出现本办法规定的一项失信行为的;(一)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两项失信行为的;第十一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二级失信行为予以记录:
(二)失信行为具体表现;(一)供应商姓名或名称;第十三条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内容包括:(四)失信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三)二级失信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又出现本办法规定的一项失信行为的;(二)一级失信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又出现本办法规定的两项失信行为的;
第五章失信行为惩戒第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对供应商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后,应将记录情况纳入常州市公共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在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信用常州上公示。第十四条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辖市(区)财政部门做出记录后应报市财政部门备案。(五)记录日期及记录机关。(四)记录有效期;(三)失信行为等级;
第十九条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供应商应诚信经营,在企业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失信记录的,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其货物、工程与服务。第十七条供应商被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如能主动消除影响或损害,积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记录有效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失信行为发生的,经供应商申请并报做出记录的财政部门同意,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在记录有效期截止后,撤销网上公示信息。第六章失信行为记录与诚信奖励第十六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制定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时,应就供应商的诚信情况做出相关规定。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对于被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且该记录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应明确在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一定的分数扣减或价格增加。具体标准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2%的减分,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4%的减分,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6%的减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2%的加价,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4%的加价,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6%的加价。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二、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清楚知晓我单位参加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四、本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书写,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本人自愿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
(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5)提交响应文件后,视为供应商完全理解、认可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不再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质疑。(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1.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分项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综合单价分析表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报价表格式填写要求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相关规定。13.人材机汇总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0.计日工表9.暂列金额明细表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11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评分加分或价格扣除。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总体概述12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3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其他。5)优惠条款或承诺4)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质量保证措施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4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1、请谨记磋商文件上表述的各项事宜时间节点,特别是磋商时间和地点,迟到的将一律不能进入开标室。为了提高贵公司的标书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废标,特友情提醒注意以下几点:你好!各竞标单位:友情提醒1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7、请精心仔细审阅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询疑。6、采取不见面磋商时,按本磋商文件不见面磋商相关要求执行,并详细了解我司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不见面磋商流程通知。5、设定最高限价的,超过限价一律废标。4、因磋商文件文字表述有限,鼓励您现场踏勘,可以在竞标前充分了解现场环境、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等信息,为您有针对性的制作竞标文件积累充分的原始资料。3、需要提供样品的,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时间提供。同时注意密封、隐蔽标签的相关要求。2、竞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件须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的一定要加盖公章,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全文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所有最后祝您竞标成功!我们也欢迎您对我们的采购组织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电话:0519-8703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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