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阎民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爱丽182937206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编制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2-01 17: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12-05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05 17:00:01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2-06 17: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ZFCG-YGCG-GSJXD[2023]03号 服务
250000.00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编制招标文件.pdf
《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编制,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兰州交通大学、甘肃省轻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商业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需求:《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最高限价:25万元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1日
五、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4)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5日17 时00分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
(2)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二副)。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阎民
电 话:0937-2618699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爱丽          
电 话:1829372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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