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322210200004952-XM001
二、项目名称:天竺镇政府机关食堂运行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428.3671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天睿三义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史中坞村西场院开发路西1号
中标金额:428.36714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天睿三义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史中坞村西场院开发路西1号 | 91110113MA009J9K9U | 428.36714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天睿三义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天竺镇政府机关食堂运行保障项目 | / | 1 | 428.36714万元 | 428.36714万元 | / |
服务类 |
名称:天竺镇政府机关食堂运行保障项目 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天竺镇政府机关食堂运行保障单位,进一步提升我镇工作人员就餐满意度,全面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投标人按要求完成天竺镇政府机关食堂各项保障工作,负责我镇机关政府食堂整体运营,保障我镇工作人员正常用餐。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辉、黄华、周兴梅、顾西虎、张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301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照采购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价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最终下浮20%,打8折。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收费人民币330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右街6号
联系方式:刘博,80462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方式:张池阳,69415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池阳
电 话: 69415773
天竺镇政府机关食堂运行保障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