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地2012-G-17号地块项目屋顶光伏发电工程
金额
44.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地2012-G-17号地块项目屋顶光伏发电工程(资格预审)
1.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地2012-G-17号地块项目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2.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3) 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4.924018万元
4) 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B类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可选条件: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2024-12-18至 2024-12-23每天上午 09:00至每天下午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代理部递交资审材料,逾期不予接受。
7.其他:资审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6)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查,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三家以下重新发布公告。
资料费:现金300元/家,售后不退。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招标人名称: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862393293
监督电话:0512-66502813 国裕集团内审 王工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顾沈诞、金吴平
电话/传真:65981596-8112
12. 发布公告的媒介: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
1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12-18 至 2024-12-23。
14. 备注:
1)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2)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中标单位需要配合办理住建局相关手续;
窗体底端
15.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1.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地2012-G-17号地块项目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2.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3) 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4.924018万元
4) 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信誉 | 注册建造师信誉 |
01 | 苏地2012-G-17号地块项目屋顶光伏发电工程 | 44.924018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B类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可选条件: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2024-12-18至 2024-12-23每天上午 09:00至每天下午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代理部递交资审材料,逾期不予接受。
7.其他:资审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6)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查,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三家以下重新发布公告。
资料费:现金300元/家,售后不退。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招标人名称: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862393293
监督电话:0512-66502813 国裕集团内审 王工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顾沈诞、金吴平
电话/传真:65981596-8112
12. 发布公告的媒介: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
1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12-18 至 2024-12-23。
14. 备注:
1)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2)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中标单位需要配合办理住建局相关手续;
窗体底端
15.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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