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真空回潮机、滚筒式热风润叶机、转辊式筛分机个性化增配价差、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购置项目
金额
680.4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玲0871-6415304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5
公告正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真空回潮机、滚筒式热风润叶 机、转辊式筛分机个性化增配价差、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 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真空回潮机、滚筒式热风润叶机、转辊式筛分机 个性化增配价差、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 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真空回潮机、滚筒式热风润叶机、转辊式筛分机个性化增配价差、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购置项目。 2.2 招标内容:项目主要包含 WZ117 型真空回潮机 1 台、WF3217 型滚筒式热风润叶机 2 台、SBD12-26 型转辊式筛分机 1 台等烟草专用机械产品的个性化功能增配设计、增配项系统 集成、制造、关键器件进口替代国产件、成套设备运输(含二次搬运)、设备安装调试、配套 技术资料提供及售后技术服务、培训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中涉及到的烟草专用机械产品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烟机合同”)已经签订,并按 烟机合同完成全部货款支付。本项目中的烟草专用机械产品(以下简称“烟机设备”)个性化 功能增配价差指在标准机型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功能增配、关键器件选用进口替代国产件后产 生的价差(详见附件 3:《工程量清单报价》),烟机设备供货为乙方根据项目个性化功能增 配、关键器件进口替代国产件选配要求,在标准机型的基础上经过系统设计、集成制造后的 成套设备,整机供货。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增项设计、集成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 所有工作(开工日期:自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或《入厂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算起),增项设计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提供设备小样图(平面图、剖面图),配合设计院完成施 工图设计。 2.4 建设地点:石林县城东大屯石林复烤厂厂内。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6 招标控制价:约 6804523.41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 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且 许可的范围包含烟用加温加湿机械生产销售和烟用除杂、筛分机生产销售。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 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 责人的除外)。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购买 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初至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6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 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 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7 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 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 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8 其他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 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提供)。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2 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 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2024 年 0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2 日)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详细联系方 式); ⑤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411 号金泰国 际 9 栋 1118 室)获取招标文件。 5.3 网 络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方 式 : 网 络 报 名 需 将 以 上 报 名 资 料 发 送 至 公 司 邮 箱 :,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报名电话:0871-64153047,联系人王建玲。 5.4 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5.5 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期 3 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 五华区滇缅大道 2411 号金泰国际 9 栋 1118 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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