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兴华涌流域(平步大道以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碎石采购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关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兴华涌流域(平步大道以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为碎石采购人,该项目所需碎石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兴华涌流域(平步大道以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碎石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兴华涌流域(平步大道以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花都区平步大道、永福路、建设北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公共污水管网d300~d500约2654m、DN100钢管约90m,污水泵井含潜污泵(Q=40m³/h,H=15m,P=2.2kw)1座,同步配套检查井等。其中包括:(1)建设北路西侧d500约370m,d300约481m(含人工开挖232m),东侧d500约910m,过路管d500(顶管)约28m,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各一座;(2)永福路西侧d300约134m;(3)平步大道北侧d300约520m,DN100压力污水管(挂管)约90m,污水泵井含潜污泵(Q=40m³/h,H=15m,P=2.2kw)一座。
2.2、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碎石,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采购项目 |
暂定交货期 |
备注 |
1 |
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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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1675.00 |
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永福路、建设北路 |
关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兴华涌流域(平步大道以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以甲方具体通知起~甲方通知结束(计划2024年3月~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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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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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11490.00 |
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永福路、建设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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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2.3、报价
1)本次报价为含税固定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报价人应按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2.4、质量要求
按照图纸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本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5、结算支付
履约担保 |
在签订合同后,甲方第一次为乙方结算入账时,甲方通过一次性从乙方结算金额中扣除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
结算方式 |
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税率(根据投标报价所明确的税率执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税率按国家新的税务政策执行。 |
付款方式 |
1、支付条款:结算后30天内支付70%款项,90天内支付27%款项,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90天内无息支付。 2、付款方式:以现金转账/供应链金融服务/银承方式支付。其中供应链金融票据/银行承兑方式支付金额不高于合同总额的50%(供应链金融票据方式支付的金额所占比例由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产生的贴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
3、采购编号:EGJSGS-XHC-GKXJ-2024-00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图纸相关要求。
4.3、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若有);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4、具有良好的业绩、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根据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时间节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
7.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5.3、网上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为便于招标人进行评标工作,需将报价电子版以Word/Excel格式文件单独上传一份。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加达创新中心6层623
联系人:陈勇庆
联系电话:1823651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