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荡湖科技CBD区块G1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迪荡湖科技CBD区块G1地块建设项目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330602-04-01-75342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人为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迪荡湖科技CBD区块G1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4553.06 万元,工程费 67925.3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3900.34 万元,设备购置费4025.0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195.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540.60平方米,地上避难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容)128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654.51平方米,地块内共1栋149.9米超高层,1栋50.0米高层,1栋30.45米高层及五层裙房,基坑开挖深度最大约18m,机动车停车位797个,建筑密度35%,容积率7.12,绿化率10%,绿色二星,装配率不低于60%,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湖科技CBD区块G1地块(地块西至五云路,北至罗庄路,东至规划2号路,南至规划4号路) ,R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实施。
2.2本次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需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外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项设计、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工艺、建筑(含公区装修)、结构、泛光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智慧工程、安装、场外工程、幕墙、地下通道、交通设施、基坑围护、变配电工程、电梯工程、充电桩、机械车位、太阳能光伏、标志标线、绿色建筑(二星级)、装配式建筑、抗震支架等。还包括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日照分析、节能评估等咨询报告、涉及本地块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审核等协调配合工作,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除外,但设计协调工作包含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BIM等全部内容。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费、各专业设计费、设计文件的专项审查或专题论证等会议的会务相关费用(含专家费)、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费用以及因分包引起的额外税收费用、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成本费、施工配合服务费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所有设计服务费用等)。
(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公区装修)、结构、泛光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智慧工程、安装、场外工程、幕墙、地下通道、交通设施、基坑围护、变配电工程、电梯工程、充电桩、机械车位、太阳能光伏、标志标线、绿色建筑(二星级)、装配式建筑、抗震支架及绿色建筑相关的配合服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和预制率须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3)采购范围: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保管、安装及调试。
(4)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发包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协调与相邻工程的关系,协调与周边环境及建筑物的关系,道路出入口协调审批,垃圾清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办理等;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68365.3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4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67925.38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4025.04万元)。
2.3计划工期: 1351日历天【含开工前的设计工期60天,其中45天内完成建筑、结构、设备(包含水、电、暖、智能化)以及场外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图图审合格后15天内完成BIM专项工艺设计,在施工图图审合格后35天内完成幕墙专项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在接到业主指令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其他:(1)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包括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其中施工企业不超2家);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高度110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EPC总承包项目(如为联合体业绩,须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等。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建筑高度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也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其他:/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8.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515室
平江路2号复旦科技园1号楼30楼3001室
联系人:钟桦 联系人:秦金霞、王豪良
电话:0575-85023334 电话:18367803829
邮箱: / 邮箱: 1316929110@qq.com
2024年 11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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