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机上轻质餐车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2022-2025年餐车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9419。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规格 |
采购数量 (单位:台)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轻质全餐车 |
810*1030*301mm |
2590 |
2149.99 |
5568474.10 |
自身重量不超过19kg,载重大于90kg |
2 |
轻质半餐车 |
408*1030*301mm |
62 |
2000.00 |
124000.00 |
自身重量不超过12kg,载重大于50kg |
合计 |
5692474.10 |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13%)。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广州总部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机供品仓库 |
首批供货数量预计为500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之后日常订单,招标人提前15个日历日发出订购单,投标人在甲方订单到达乙方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所需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
2 |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北京市首都机场机场西路6号,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西区南航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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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南航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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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南联沈阳分公司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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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机场院内北区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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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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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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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延吉机场 |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延吉机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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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黑龙江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机部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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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分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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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南航大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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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航武汉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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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黄花国际机场南航长沙食品厂航机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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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三亚) |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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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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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桂林航空食品厂机供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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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河南省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机供品仓库(老食品厂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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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阳基地 |
河南南阳市姜营机场综合经营公司航食厂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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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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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南航维修厂旁(配餐机供品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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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揭阳市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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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义乌民航服务有限公司 |
义乌市民航路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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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公司珠海分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金湾机场珠海航空公司办公楼航食厂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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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广西分公司北海营业部 |
广西北海福成机场南航机供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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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西安国际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国际空港食品有限公司机供品1号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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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西安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西安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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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云南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云南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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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云南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长水国际机场长港路与机场西路交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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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上海东航食品有限公司(虹桥) |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100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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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上海东航食品有限公司(浦东) |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航路399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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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广西翔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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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投标人须为专业机上餐车合法制造厂家。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须为专业机上餐车制造企业,须具备三年(含)以上机上餐车厨房设备生产经验和资质;(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7.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民航总局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证书(CTSOA)和项目单扫描件加盖公章;
2.7.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等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提供资质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注意: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7.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2022年)内为航空市场餐车类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1份合同金额为200万(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注意:提供正式合同扫描件);
2.7.5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全国物流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如航班生产保障或售后服务、服务承诺。(注意:提供与物流公司的合同扫描件,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提供服务保障承诺(格式自拟));
2.7.6投标人具有向南航广州及各分(子)公司和南航在国内机场指定机供品配供点(详见1.6 交货地点)的供应能力及优质的配送能力,满足南航各分(子)公司和指定配供点收到订单后15日历日的供货需求;(注意: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7.7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意:须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如重招,重招文件须在重招项目中下载,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8.2条款。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平台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服务网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一号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客服电话: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网站:http://www.cnca.net/cn/index.htm
4.3 CA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办理时间短,但需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携带办证资料,当天营业厅排队拿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好。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指南”;
方式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长,无需现场办理,网上可完成办证):网上提交资料后,快递资料到网证通。网证通收到快递后5个工作日办好寄出(不包括快递时间)。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上远程办理指南”;
CA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右上方“常用文件”栏目内可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CA证书需要时间,特别是“网上办理”(请预留办证及快递时间),请一定及早办理,建议提前在项目开展前办理,避免发生无法投标的情形。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进入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常用文件”或“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1 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邮编:510405
联系人:周工,020-86133981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86133687
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系统或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结算中心楼8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20-86133687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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