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荆东北路部分店面招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经批准,决定对福建农林大学荆东北路部分店面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在国资处网页http://gzc.fafu.edu.cn/上下载招标文件,于开标当日8:00—9:30到开标地点签到报名。
一、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如下:
1、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校在校学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除外)、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意: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
竟投理发店的自然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a、投标人的初级(或以上)《美发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b、投标人近半年的健康证;竟投理发店的法人或非法人的其它组织,参加投标时应提供:a、一个及以上从业人员的初级(或以上)《美发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b、从业人员近半年的健康证。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为法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非法人组织的代表人或自然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关机关提供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的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无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已投标的作废标处理:(1)正在租用校方房产或承租店面,租赁合同在2018年2月1日后到期的承租人(无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2)截止开标当日,合同期满后未及时清退房产、店面或虽已清退而未及时交还校方的承租人(无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3)本次招标,投标人属正在租用校方房产或承租店面的,且本轮租赁租赁合同在2018年2月1日前到期的,投标时未提供做出“本人保证合同期满后的次日如期办理好移交空店的一切手续,若无法做到,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的《正在承租的承租人承诺函》的。
二、本次招标店面的位置、建筑面积等详见下表:
招标咨询(招投标科): 陈老师83746975
店面管理咨询(商业网点管理科):黄老师 86391849
福建农林大学校经营性项目招标工作小组
2017年11月24日
经批准,决定对福建农林大学荆东北路部分店面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在国资处网页http://gzc.fafu.edu.cn/上下载招标文件,于开标当日8:00—9:30到开标地点签到报名。
一、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如下:
1、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校在校学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除外)、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意: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
竟投理发店的自然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a、投标人的初级(或以上)《美发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b、投标人近半年的健康证;竟投理发店的法人或非法人的其它组织,参加投标时应提供:a、一个及以上从业人员的初级(或以上)《美发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b、从业人员近半年的健康证。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为法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非法人组织的代表人或自然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关机关提供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的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无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已投标的作废标处理:(1)正在租用校方房产或承租店面,租赁合同在2018年2月1日后到期的承租人(无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2)截止开标当日,合同期满后未及时清退房产、店面或虽已清退而未及时交还校方的承租人(无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3)本次招标,投标人属正在租用校方房产或承租店面的,且本轮租赁租赁合同在2018年2月1日前到期的,投标时未提供做出“本人保证合同期满后的次日如期办理好移交空店的一切手续,若无法做到,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的《正在承租的承租人承诺函》的。
二、本次招标店面的位置、建筑面积等详见下表:
合同包 | 限定经营范围 | 店铺位置 | 建筑面积(m2) | 底标价(元/m2·月) | 备注 |
1 | 文印 | 荆东北路6号店、7号店(含阁楼) | 58 | 200 | 1.租金按月计租,每年寒、暑假期内的二月、八月不收租金。 2.表中两个合并的店铺(如6、7号店,13、14号店,17、18号店,24、25号店),装修过程中隔墙只能开个过道门,其余隔墙部分不得破坏,违者将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承租人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恢复原貌。 |
荆东北路17号店、18号店 | 44.54 | 200 | |||
2 | 眼镜 | 荆东北路12号店(含阁楼) | 31.6 | 300 | |
荆东北路23号店(含阁楼) | 31.6 | 300 | |||
3 | 通讯、数码产品与维修 | 荆东北路13号店(含阁楼)、14号店(含阁楼) | 63.2 | 200 | |
4 | 理发 | 荆东北路8号店(含阁楼) | 31.6 | 200 | |
荆东北路15号店(含阁楼) | 31.6 | 200 | |||
荆东北路21号店 | 22.27 | 200 | |||
荆东北路33号店 | 31.6 | 200 | |||
5 | 服装修补 | 荆东北路16号店 | 22.27 | 120 | |
6 | 摄影 | 荆东北路19号店 | 22.27 | 200 | |
7 | 驾校 | 荆东北路20号店 | 22.27 | 200 | |
8 | 日用品 | 荆东北路24号店(含阁楼)、 25号店(含阁楼) | 63.2 | 300 |
招标咨询(招投标科): 陈老师83746975
店面管理咨询(商业网点管理科):黄老师 86391849
福建农林大学校经营性项目招标工作小组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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