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浏阳市官渡镇2023年至2024年垃圾清运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浏阳市官渡镇2023年至2024年垃圾清运,外运处置需将官渡镇的生活垃圾及时从官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外运到湖南省内有垃圾处理能力、且符合环保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场所进行处理。其中包括垃圾外运及处理费用。
二、相关标准:
本项目年预估量约7500吨,上限单价142元/吨,上限总价1065000.00元/年。
1、项目采用8吨以上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中标人需具备1台或1台以上数量的垃圾运输车辆并合理的调配,保证垃圾的及时外运;一般情况下,按固定的时间点外运。如果有增加或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外运。
2、本项目中标人应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至少1名专职垃圾运输员。拟配备人员在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报备,如进行更换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3、垃圾外运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有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专职运输员无犯罪记录持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并购买车险和配制人员的意外保险。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垃圾外运每日作业时间为7:00-9:00和15:00-17:00。
5、中标人每次装车应尽量装满,控制渗漏撒落。并负责装料地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工作,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6、垃圾外运后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处理措施和途径。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相关标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的清运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按季度支付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垃圾运输量按实结算。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装卸、清运和处理、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人员保险费(含意外、工伤等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安全事故等其他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因供应商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站建成投入使用,须按浏阳市垃圾处理相关政策执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时,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4、因上年度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避免垃圾堆积运输服务的空档,要求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如未及时签订合同,应当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5、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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