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原子吸收光谱仪维修(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a1-01zf-241400213
预算金额2.2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询价 发布时间: 2024-11-15 18:50:10 截止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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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111508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原子吸收光谱仪维修(二次)询价公告

一、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XCZ-A1-01ZF-241400213

2.采购内容:

标的号

项目名称

数量和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维修时限

参考规格型号

标的1

原子吸收光谱仪维修(二次)

1台

2.26

合同签订后2周内维修完成并平稳运行

待维修设备规格型号为AA240,厂家为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严禁层层转包、不允许分包。

三、报名报价方式

1. 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报名、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火炬科创606室。联系人:童女士,18671792126;

(2)邮寄报名:请将报名所需资料快递至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火炬科创606室,童女士,18671792126(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

(3)邮箱报名:请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1个PDF发送至邮箱:gxtongsimin@qq.com。邮件须按以下格式命名:xx项目(项目编号)-标的号-单位名称。(例:XXX项目(GXCZ-A1-24140XXXX)标的XX-单位名称)。

注:凡有意报名者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起到2024年11月25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文件登记表;

4.购买汇款凭证;

5.“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提交截图,已经注册的提供已注册截图。

本次审核仅作为参与报价的依据,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小组判定为准。发送报名资料后请及时和项目联系人联系。

4.报名费用:100元/标的

5. 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方式:请各响应单位于2024年11月27日24:00时前将报价资料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报名成功后予以提供),资料不完整或逾期递交的将导致报价被拒绝。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资料内容包括报价单以及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材料)。

6.评审时间:2024年11月28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童女士、杨女士、林女士、谢先生、张女士

电话:18671792126、15199372866、19314683534、15365273551

五、特别说明

1.参与方收到报价单后,无特殊情况,五日内提交报价,技术答疑、问询可在报名的5个工作日内或提交报价的前3天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问询函,提交报价的最后2天不再接受技术答疑和问询,期间,如问题复杂或者技术要求有误,视情顺延。

2.参与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须缴纳中标金额2%的罚款;签订合同后不履约的,须缴纳合同金额10%的罚款。以上失信行为累积满2次的,暂停参与询价活动一年。

3.供应商需承诺利润合理,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必要时需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提供价格佐证材料。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6.标书款、保证金、服务费账户:

收款账户: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银行账号:1289145258104022400017013

联行行号:308651020082

7.保密要求

1.供应商领取的采购文件仅供本人工作使用,不得私自进行复制、拍照、拓印、传阅、传输等行为;

2.使用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文件安全防止遗失、泄露等情况发生;

3.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做到不泄露、不传播、不丢失。如发生泄密事件,我司将保留一切追究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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