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3-g2-270103-gxcx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 疑 人:广西鹏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6号奥翔碧园14号楼C单元14C502号
法定代表人:马健云
委托代理人:梅旺 电话:15678136272 邮编:530031
我公司于2023年07月18日16时00分收到贵公司以直接送达书面方式递交的横州市电子政务外网三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3-G2-270103-GXCX)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联合采购单位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核实研究,并受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现由我公司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1分标 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 入侵防御系统 服务参数第2条和第12条:2、▲业务接口:8个千兆光口、2个千兆复用电口、2个万兆光口;12、▲为方便设备的统一管理,减轻管理人员运维工作量,要求设备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SW-UMC-PLAT兼容,能接入网络运维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该参数为独家参数,具有排他性、唯一性。
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参数是根据业主实际需求调研进行设置,是经过专业设计公司设计,经过专家评审后形成实质参数,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要求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兼容,该要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的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要求“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对全网网络设备、服务器、应用、存储、虚拟化平台等 IT 资源的运行状态及资源指标进行监控和告警”,质疑人提出迪普官网主页有“*上述功能需和对应产品配合提供”,此描述并未指明需要迪普产品配合提供,而是指平台自身的功能如“支持趋势图、饼状图、线图和列表等展示方式”等,需要类似入侵防御产品、上网行为管理产品提供数据才能生成相应的图表;对于现有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可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供对接接口,供异构厂商进行对接接入的,迪普科技答复函如下(详见附件描述):
因此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且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综上所述,质疑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市场调研不足,建议质疑供应商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1分标 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 上网行为管理及流控 服务参数第2条和第12条:2、▲业务接口:8个千兆光口、2个千兆复用电口、2个万兆光口;12、▲为方便设备的统一管理,减轻管理人员运维工作量,要求设备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SW-UMC-PLAT兼容,能接入网络运维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该参数为独家参数,具有排他性、唯一性。
针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参数是根据业主实际需求调研进行设置,是经过专业设计公司设计,经过专家评审后形成实质参数,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要求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兼容,该要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的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要求“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对全网网络设备、服务器、应用、存储、虚拟化平台等 IT 资源的运行状态及资源指标进行监控和告警”,质疑人提出迪普官网主页有“*上述功能需和对应产品配合提供”,此描述并未指明需要迪普产品配合提供,而是指平台自身的功能如“支持趋势图、饼状图、线图和列表等展示方式”等,需要类似入侵防御产品、上网行为管理产品提供数据才能生成相应的图表;对于现有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可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供对接接口,供异构厂商进行对接接入,迪普科技答复函如下(详见附件描述):
因此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且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综上所述,质疑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市场调研不足,建议质疑供应商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1分标 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 负载均衡 服务参数第2条和第12条:2、▲业务接口:8个千兆光口、2个千兆复用电口、2个万兆光口;12、▲为方便设备的统一管理,减轻管理人员运维工作量,要求设备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SW-UMC-PLAT兼容,能接入网络运维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该参数为独家参数,具有排他性、唯一性。
针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参数是根据业主实际需求调研进行设置,是经过专业设计公司设计,经过专家评审后形成实质参数,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要求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兼容,该要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的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要求“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对全网网络设备、服务器、应用、存储、虚拟化平台等 IT 资源的运行状态及资源指标进行监控和告警”,质疑人提出迪普官网主页有“*上述功能需和对应产品配合提供”,此描述并未指明需要迪普产品配合提供,而是指平台自身的功能如“支持趋势图、饼状图、线图和列表等展示方式”等,需要类似入侵防御产品、上网行为管理产品提供数据才能生成相应的图表;对于现有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可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供对接接口,供异构厂商进行对接接入,迪普科技答复函如下(详见附件描述):
因此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且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综上所述,质疑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市场调研不足,建议质疑供应商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1分标 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 VPN网关 服务参数第十条:10、为方便设备的统一管理,减轻管理人员运维工作量,要求设备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SW-UMC-PLAT兼容,能接入网络运维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该参数为独家参数,具有排他性、唯一性。
针对质疑事项4的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参数是根据业主实际需求调研进行设置,是经过专业设计公司设计,经过专家评审后形成实质参数,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要求与现网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兼容,该要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的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要求“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对全网网络设备、服务器、应用、存储、虚拟化平台等 IT 资源的运行状态及资源指标进行监控和告警”,质疑人提出迪普官网主页有“*上述功能需和对应产品配合提供”,此描述并未指明需要迪普产品配合提供,而是指平台自身的功能如“支持趋势图、饼状图、线图和列表等展示方式”等,需要类似入侵防御产品、上网行为管理产品提供数据才能生成相应的图表;对于现有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可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供对接接口,供异构厂商进行对接接入,迪普科技答复函如下(详见附件描述):
因此该项内容为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且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综上所述,质疑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市场调研不足,建议质疑供应商加强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产品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1分标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2分):第二档/第三档 中要求:供应商拟投入自有售后维护人员达到35名(含)以上,其中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合格证书的维护工程师7人(含)以上。该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指向性。
针对质疑事项5的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评分方法(P57)——售后服务方案分,二档“供应商拟投入自有售后维护人员达到20名,其中具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合格证书的维护工程师达到5人(含)”;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系具有信息化运维服务认定资质机构所颁发的证书,该证书属于按国家法规要求规定设置的认证证书,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均可通过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获取。所设置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系的人员数量配置是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服务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团队实力,可视为供应商具有更强的服务能力,能为采购人提供更高更好的服务质量,此项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便于采购方和评审委员会从潜在投标人中进行优选,不存在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指定某些投标人的情况;同时,该证书非职业资格许可、更非“国家、地方行政机关已明令取消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该质疑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评分方法的相关内容并未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综上所述,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评分方法(P57)——售后服务方案分,三档“供应商拟投入自有售后维护人员达到35名(含)以上,其中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合格证书的维护工程师7人(含)以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系具有信息化运维服务认定资质机构所颁发的证书,该证书属于按国家法规要求规定设置的认证证书,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均可通过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获取。所设置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系的人员数量配置是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服务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团队实力,可视为供应商具有更强的服务能力,能为采购人提供更高更好的服务质量,此项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便于采购方和评审委员会从潜在投标人中进行优选,不存在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指定某些投标人的情况;同时,该证书非职业资格许可、更非“国家、地方行政机关已明令取消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该质疑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评分方法的相关内容并未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综上所述,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1分标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2分):能在广西区内提供面积不小于1500平米的自有的(或租赁)仓储场地,用于日常配送仓储或疫情及灾备时期应急仓储。该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指向性。
针对质疑事项6的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评分方法设置的仓储场地是为了保证项目整体服务质量,仓储场地用于日常配送仓储或疫情及灾备时期应急仓储,所设置场地面积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经过调研后设置,且考虑到小微企业进行了分档设置,此项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便于采购方和评审委员会从潜在投标人中进行优选,不存在任何倾向性,并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综上所述,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7: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2分标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技术方案分(满分24分):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要求供应商对所选用网络技术基于分组交换、面向连接等特性提供科普中国(或中国科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该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
针对质疑事项7的答复如下:
1、科普中国网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向全社会提供科学、权威、准确的科普信息内容和相关资讯的门户网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属中直系统,由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中央政治局一位领导同志代表中央分管科协工作,国务院一位领导同志分工联系科协工作,中央书记处每年听取科协工作汇报(详见附件)。
2、中国科技网是由国家科技部主管、中央主流媒体科技日报社主办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和国家科技门户网站,于2010年经中央外宣办核准成立,是党和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网络舆论阵地(详见附件)。
综上所述,无论科普中国网还是中国科技网,均为我党和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门户网站和权威网站,这一点毋容置疑。贵公司显然对此缺乏认识,建议加强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觉悟。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公司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5日
附件信息:
7.25 附件—鹏善公司 横州市电子政务外网三期建设项目 质疑回复(二).pdf
2.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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