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金额
247.5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3-708317
本项目于2023-02-15 11:23:42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广东国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2475720.00(贰佰肆拾柒万伍仟柒佰贰拾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服务内容:安保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查看附件 |
1 | 项 | 2,475,720.00 | 是 |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3年02月15日
广州医学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安保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服务范围: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广州医学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拟委托聘请安保人员,现面向社会招标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在约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落实约定区域指定工作。
(二)服务要求:医院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增减项目安保人员数量,设置岗位、排班、人员更换及管理工作。派驻岗位人员、人员工作时数按照与医院签订安保服务外包协议的人均费用进行按实际计算人员数结算。安保人员无条件服从院方管理部门的调动指挥及管
(三)服务标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组织验收。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1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 | 此项目安保人员合计46人,岗位设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设置。女性保安员占比不超过3人。 |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 250 |
三、总体要求
(一)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因采购人指挥失误产生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中标人应对其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四)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五)中标人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原则上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六)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1日内予以补充。
(七)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八)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工伤、疾病及意外死亡等情况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处理并商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归属。
(九)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四、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要求
1、服务过“三级”医院,与医院签订安全协议,协助医院规范化安保,标准管理工作:
1)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安保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调动安保员的积极性,充分认识规范化管理医院的的重要性。
2)以医院的服务标准建立完善制度,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做到规范化,包括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组织、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部署方案、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和程序、消防安全管理、危化品管理制度等。
3)加强对安保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服务素质,对安保员进行安保、消防、危化品、疫情处置技能培训,包括礼貌用语、专业技能、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应急演练等,全方位提高服务素质,满足医院服务要求。
4)以医院的服务要求进行服务,按照制度进行各项服务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危化品、用电安全、疫情防控等安全检查工作。
5)对各方面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切实按照医院标准落实每项工作,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检查培训记录、整改、分析、下一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将各项工作、部署方案、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记录成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消防安全管理:
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具体管理工作,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当值安保队伍成立6人的应急小组。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成立全体安保人员义务消防队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定期(每月1次)全院区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工作,检查督导培训各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督导科室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落实到人,每班人员有火灾时的应急分工,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检查记录、整改、分析、下一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3)开展月、年度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重要部位防范与监管,消防通道通畅,消防设施设备(防火报警、自动喷淋系统、灭火器、消防栓)巡查完好,管理工作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检查、监管、记录、改进、分析、下一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4)定期(至少每年2次)进行特殊部门的消防演练,有完整的记录、改进、分析、下一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5)保安队伍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每年不少于四次的消防演练安排,培训全院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检查记录、抽查试题、抽查结果分析、下一改进培训措施并得到落实。
具体要求:
(1)按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管理要求进行消防巡查、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处理和上报火灾隐患,无因管理疏忽造成的火灾事故。
(2)接到消防控制值班室报警后,能在1分钟内到达烟感警报报警点核实情况,如属火警3份钟内迅速组织院内最大安保力量扑救和疏散。
(3)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缺失或被盗,防火区域隔离符合规范要求。
(4)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全院消防演习及培训,人人掌握火灾初期扑救和安全疏散方法。
(5)各种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有管理台账和设备设施清单记录。做好消防设备、器材设施的日常巡查及登记工作,如实填写不得漏检缺检。
(6)定期检查各种电器,电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专项人员按行业要求持证上岗。要掌握上述一般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并持续改进。
(8)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新员工培训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术科类科室、非术科类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医技科室、后勤类部门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危险品管理
1.定期(每月1次)进行全院危险品科室的危险品检查培训督导,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检查督导记录、改进、分析、下一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2.配备有熟悉危险品岗位、职责的管理人员。
3.熟知并且掌握危险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及处置程序,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检查记录、整改、分析、下一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4.加强危险品监管,重点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和危险设施,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检查记录、改进、分析、下一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4、安保管理:
1.安全保卫组织健全,制定全院安全保卫部署方案和安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安保人员全部持证(保安员证)上岗,按医院要求配备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
3.安保人员熟知并且掌握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安保技能,有完整的检查培训计划、检查记录、抽查试题、抽查结果分析、下一改进培训措施。安保相关人员熟知并且掌握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演练,有完整的检查、演练培训实施计划、检查、记录、抽查试题、抽考内容、分析、下一改进培训措施并得到落实。
4.各种安全保卫设备设施配置和完整的全院安全网络信息库设备设施有管理台账和设备设施清单记录。
5.监控中心有严格管理制度,有完整的监管记录及根据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得到落实,严格执行视频监控资源使用权限管理规定,有使用审批和完整的资源使用记录。有明确的隐私保护规定。保护隐私的具体措施能到位。进行24小时图像记录,时间误差应在30秒以内,视频监控资源保存真实、完好、有效,在规定时限内无信息丢失。
(二)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等事宜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三)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置人员。此项目安保人员46人,持证上岗(保安员证),每年提供健康体检报告,派驻人员档案报院方备案。岗位设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设置,女工作人员不超3人。
(四)人员素质要求
1.有较强的能动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专业素质强。
2.年满18-48周岁以上。
3.中标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4.保安员的学历须全部达到初中毕业或以上。
5.项目负责人需有具有多年保安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责任心强,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协调沟通能力。具有本科学历、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服务费内容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1.保安员工资和补贴(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等);
2.购置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器械等装备费用;
3.购买保安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5.保安员与中标人因产生劳动争议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各项福利、补贴、工资等。
七、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0号前提供上月的详细费用结算表和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已包含开票税费)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不得委托第三方办理结算事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在服务期内,按每月实际配备的保安人数、人均费用计算支付,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如遇放假或财务封帐,付款时间则顺延)。注:每月人数=(每天值勤人数累计+每天休息人数累计)/当月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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