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圭塘河水质净化治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76.0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20031901592
预算金额76.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鹏
中标公司湖南奇思环保有限公司76.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00319015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奇思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圭塘河水质净化治理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319015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圭塘河水质净化治理服务项目 其他社会服务 采用投放水质净化相关药剂的方式来改善水质。 1 760500
 合计金额小写: 760500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陆万零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聚合氯化铝(单价1900.00元/吨;数量35吨;小计66500.00元)

聚丙烯酰胺(单价12000.00元/吨;数量11吨;小计132000.00元)

除磷剂(单价4250.00元/吨;数量24吨;小计102000.00元)

氨氮去除剂(20000.00元/吨;数量23吨;小计460000.00元)

合计(小写)760500.00元;(大写)柒拾陆万零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20 —— 2020-07-1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2020年4月-7月雨季期间在劳动路排口、石坝路排口、亭子港排口下游投放水质净化剂,药剂充分搅拌以水剂形式投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1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检测达标后,每月按实结算,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1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检测达标后,每月按实结算,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1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检测达标后,每月按实结算,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1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00,说明:检测达标后,每月按实结算,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湖支行(湖南奇思环保有限公司:43163200001817015652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业主要求按质、按量、按实投放药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合同支付合同价款

7.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照合同支付价款,甲方需在支付合同价款同时再支付乙方两倍相应付款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其他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海创科技工业园B-1栋加速器生产车间205
法定代理人: 陈伟奇 法定代理人: 刘小艳
委托代理人: 周鹏 委托代理人: 彭禹泽
电话: 0731-85880261 电话: 0731-84110788
传真: 0731-85880256 传真: 0731-84110788

附件列表
  1.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9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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