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设计(二次)资格后审公告
通州湾示范区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设计(二次),项目业主为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大道南侧、东港池西侧
2、工程规模:占地约495亩(具体见红线图),地上建筑面积约13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加工厂房(最大跨度约80m,详见工艺设计图纸)、涂装房、喷砂房、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食堂、其他功能用房及厂区配套工程等。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体项目(不含码头)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至竣工验收、审计结束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含地基处理方案、厂区道路、管网、硬化、厂区设备基础、龙门吊轨道基础、码头水电接口预留、施工技术配合、设计阶段报批配合、施工图报审配合等内容,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设计周期:总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审计结束。
4.1方案设计在可研审查批复后,自招标单位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
4.2施工图设计:在方案设计审查及批复后,自招标单位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同时具有机械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人数为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
4、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总人数最低配备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 位 |
人数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它要求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1 名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 |
拟派人员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拟派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特殊原因须经业主同意。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名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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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
1名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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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
1名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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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名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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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专业负责人 |
1名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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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6名 |
4.1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4.2上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为本项目最低限度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分别配备,且不得相互兼职,否则,按废标处理。设计单位中标后,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人员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4.3特别说明: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
5、企业业绩要求:
设计企业自2018年1月(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担过类似厂房设计项目,且在以往工程设计中无不良记录。
(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内容,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相关的图纸、可研、初步设计、环评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完(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该单项工程参建各方验收合格,完(竣)工验收报告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7、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的身份证。
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 2023 年5月24日 9 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5月24日 9时30分;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评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经济补偿。
九、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555号
联系人:司源
联系电话:15255188959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袁斌、孙敏
联系电话:18912261500、18912268150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