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三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参展参会一体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三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参展参会一体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三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参展参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并于2022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208 进场交易编号:SJ-ZC-20220818-01 项目名称: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三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参展参会一体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万元 采购需求:满足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三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参展参会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全部会展服务内容及后续工作(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00至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3.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不再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 45M 以下。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 45M 以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22号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方式:0538-6992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湖路1号泰景城10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8-8482887 发布人:泰安市泰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