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及合肥产教融合基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5.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及合肥产教融合基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AHDYFW-2024-0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25日
采购日期:2024年9月29日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
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53000元。
五、公示时间:9月29日至10月9日
六、评委会成员:朱士明(组长)、单盛、丁传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七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节假日休息除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楼1005室,联系电话:0552-3172884、韩老师。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复议或仲裁(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无)
二、项目编号:AHDYFW-2024-0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25日
采购日期:2024年9月29日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
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53000元。
五、公示时间:9月29日至10月9日
六、评委会成员:朱士明(组长)、单盛、丁传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七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节假日休息除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楼1005室,联系电话:0552-3172884、韩老师。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复议或仲裁(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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