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气象环境仿真软件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jlgcxqmx-f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志鸿0311-8701830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气象环境仿真软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GCXQMX-F1002
项目名称:气象环境仿真软件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结构组成
气象环境仿真软件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气象数据库、气象数据可视化显示与分析、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2.功能指标
(1)气象数据库
1)历史气象数据库,支持国家气象机构数据、上级气象保障部门数据、气象保障装备获取的历史气象数据;
2)仿真气象数据库,存储由“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基于历史气象数据或相关气象理论模型产生的数据;
3)支持基于时间、位置等参数对气象数据的索引。
(2)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
1)基于真实气象数据的区域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通过对当前输入或历史气象数据库中的真实气象数据统计分析,建立气象仿真数据生成模型,并生成指定时间、位置等参数的气象仿真数据;
2)基于指定气象参数的区域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依据输入的气象参数和典型气象理论模型,生成指定时间、位置等参数的气象仿真数据;
3)能够根据仿真气象数据,生成宏观的定性气象描述信息,如雨、雪、风和雾等。
(3)气象数据可视化显示与分析
支持气象数据以二维、三维两种方式显示。
(4)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1)对气象保障装备仿真系统提供的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主要包括各类气象通报所需的仿真气象数据,重点是气压、气温、湿度、风速和风向。
2)对红外与电磁环境仿真系统提供的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主要包括不同区域、时间的温度、相对湿度、风向、风速、雨/雪量、平均地面环境温度、平均地面相对湿度、降雨时间百分比等数据。
3)对环境三维仿真系统提供的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主要包括支撑气象数据实景显示和三维显示所需要的仿真气象数据。
3.性能指标
(1)统一的空间坐标系
采用甲方指定的坐标系,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仿真气象数据的正确性
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不能违背相关的气象理论和原则,仿真气象数据采用标准单位,数值取1位小数。
(3)仿真气象数据的范围
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范围在横向上要涵盖50km*50km的区域;在纵向上,基于真实数据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要从高度0米~20km,基于指定气象参数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要从高度0米~30km。
(4)仿真气象数据的类型
主要包括:气压、气温、湿度、风速、风向、空气密度、垂直气流、阴\晴、雾、雨量\雪量、可见度、以及不同高度的云层类型、云层高度、垂直密度、水平范围、水平覆盖等。
(5)气象数据库,能够实时获取气象数据,响应时间不大于30毫秒。
4.集成要求
由乙方将软件部署于甲方提供的运行环境(专用的计算机或服务器),得到需要的气象仿真数据,配合甲方与应用系统进行联调联试。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至 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方式: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军队单位不做要求);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军队单位不做要求);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杨老师0311-87994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张志鸿0311-8701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鸿
电 话: 0311-87018305
气象环境仿真软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GCXQMX-F1002
项目名称:气象环境仿真软件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结构组成
气象环境仿真软件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气象数据库、气象数据可视化显示与分析、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2.功能指标
(1)气象数据库
1)历史气象数据库,支持国家气象机构数据、上级气象保障部门数据、气象保障装备获取的历史气象数据;
2)仿真气象数据库,存储由“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基于历史气象数据或相关气象理论模型产生的数据;
3)支持基于时间、位置等参数对气象数据的索引。
(2)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
1)基于真实气象数据的区域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通过对当前输入或历史气象数据库中的真实气象数据统计分析,建立气象仿真数据生成模型,并生成指定时间、位置等参数的气象仿真数据;
2)基于指定气象参数的区域气象仿真数据生成系统,依据输入的气象参数和典型气象理论模型,生成指定时间、位置等参数的气象仿真数据;
3)能够根据仿真气象数据,生成宏观的定性气象描述信息,如雨、雪、风和雾等。
(3)气象数据可视化显示与分析
支持气象数据以二维、三维两种方式显示。
(4)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1)对气象保障装备仿真系统提供的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主要包括各类气象通报所需的仿真气象数据,重点是气压、气温、湿度、风速和风向。
2)对红外与电磁环境仿真系统提供的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主要包括不同区域、时间的温度、相对湿度、风向、风速、雨/雪量、平均地面环境温度、平均地面相对湿度、降雨时间百分比等数据。
3)对环境三维仿真系统提供的仿真气象数据服务
主要包括支撑气象数据实景显示和三维显示所需要的仿真气象数据。
3.性能指标
(1)统一的空间坐标系
采用甲方指定的坐标系,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仿真气象数据的正确性
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不能违背相关的气象理论和原则,仿真气象数据采用标准单位,数值取1位小数。
(3)仿真气象数据的范围
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范围在横向上要涵盖50km*50km的区域;在纵向上,基于真实数据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要从高度0米~20km,基于指定气象参数生成的仿真气象数据要从高度0米~30km。
(4)仿真气象数据的类型
主要包括:气压、气温、湿度、风速、风向、空气密度、垂直气流、阴\晴、雾、雨量\雪量、可见度、以及不同高度的云层类型、云层高度、垂直密度、水平范围、水平覆盖等。
(5)气象数据库,能够实时获取气象数据,响应时间不大于30毫秒。
4.集成要求
由乙方将软件部署于甲方提供的运行环境(专用的计算机或服务器),得到需要的气象仿真数据,配合甲方与应用系统进行联调联试。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至 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方式: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军队单位不做要求);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军队单位不做要求);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杨老师0311-87994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张志鸿0311-8701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鸿
电 话: 0311-870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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