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
本公司决定对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项目IQC检测设备招标,招标编号HECDYJD202304011,本次招标由业主方自行组织,欢迎有能力、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需求:
IQC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清单;
(二)投标方式:
本标可采取纸质方式投标,纸质资料送达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也可采取电子方式投标,电子标书发送至guoquejin@hec.cn。电子标应进行加密处理,若采取邮件自带的加密功能,我方邮箱可能无法正常接收,推荐采用文件加密的方式发送。电子投标时邮件标题请写“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在正文内写明开标密码的联系人。投标文件发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助理确认邮件是否已收到。到开标时间后由开标人员询问投标人密码打开投标文件。
(三)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3、产品介绍:包含产品图片,每种仪器对应一个介绍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序号+仪器名称”;
4、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
(四)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09:30;
(五)报价品牌范围:详见报价单,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不低于技术要求里的最低标准。
(六)定标方式:一次报价,合理低价中标;
(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八)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货到工地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所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且完成所有资料的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满壹年,并且中标单位按规定履行了保修责任后付清(不计利息)。
(九)投标保证金
1.参与投标者需缴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招标编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缴纳方式:
(1)电汇至我公司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9635101040043316
2.缴纳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3.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除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外,还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十)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合同执行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若投标人违反主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不遵守我司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或相应罚款,如有不足的,由投标人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商务答疑请联系郭先生18707202265;技术要求答疑请联系张先生14757957366;招标助理单女士18867905573。
二、投标人须知:
1.报价单格式不得修改,必要时请在报价单“说明”栏补充填写相关信息;
2.相关资料均需盖章;
以上内容均为必须满足条件,若未满足要求招标方有权将投标方报价作废。
三、招投标监督
为保证招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地进行,公司将对本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如参加投标的人员发现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员或投标人员有违规行为,请如实举报。举报受理:郑小刚,联系方式:13469835858地址:东阳市环城北路东221号东阳光公司。
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IQC检测设备).docx
19.2 KB
附件1:IQC检测设备报价单.xlsx
15.3 KB
附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规范性要求的规定(1).pdf
17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