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电渠东2022年11至2023年1月份小纪汗矿煤炭运输服务华电渠东2022年11至2023年1月份小纪汗矿煤炭运输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竞价编号:YSJJ18FI202210201341
标段:华电渠东2022年11至2023年1月份小纪汗矿煤炭运输服务
开始报价时间:2022-10-20 15:02:21
报价截至时间:2022-10-21 16:00:00
发布人:肖一鸣
发布单位: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收货单位: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标段属性
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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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铁联运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合同-审议版(1)
公铁联运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合同-审议版(1)
公铁联运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 - 11-1月(1) 公铁联运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 - 11-1月(1)
公铁联运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 - 11-1月(1) 公铁联运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 - 1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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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公路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合同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甲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公路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合同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河南省新乡市乙方:
2.根据主合同规定的甲方煤炭采购计划和数量,甲方将规定数量的煤炭按计划交付乙方运输、破碎等事宜。1.乙方承运的货物为甲方指定运输的小纪汗矿电煤。第一条运输货物的名称、品种、质量、数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采购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以下简称小纪汗矿)煤炭,现需乙方负责相关运输业务。乙方:
甲方指定货物到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午阳路5号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后经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场地;货物起运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镇小纪汗矿储煤场。第二条货物起运、到达地点及收货人5.一个发货周期时间过半时,煤炭发运量不得低于周期内发运量40%。4.乙方承运的货物数量为5万吨,可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调整。3.煤炭质量:原则上依据主合同约定质量确定。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包装要求受载终止日期:2023年1月31日受载起始日期:2022年11月1日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运距:约800公里。收货人: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1.乙方运输货物至收货人收货前,若有货物丢失、受损、被盗、被抢、非自燃原因造成燃烧毁灭、交通肇事损坏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运输安全要求4.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按期交货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每月乙方根据甲方的发运计划做好发运事宜,乙方负责提供矿发计量单等相关资料,甲方进行数量对比,如发运量低于坑口提货量的80%时,甲方视情况考核,且停发提货单。3.乙方承担煤炭运输至目的地并卸载到收货单位工作人员指定的场地前,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有电动篷布或手动篷布,手动篷布要求必须可苫到车厢0.5米以下,篷布不允许有破洞。乙方运输车辆承运甲方货物必须保持篷布苫盖严实,并保持车辆箱板完全闭合,不得造成遗洒渗漏,否则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1.运输方式为公铁联运。公路、铁路运输均由乙方负责,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运费结算3.煤炭运输质量以到厂验收热值为准,以提煤单为周期,加权平均热值与矿发热值(如矿方不提供矿发热值,则与合同热值对比)对比偏差±300大卡视为正常,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300大卡时,由乙方配合甲方及时向矿方提出异议,若矿方未赔付,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责任。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300大卡时,扣款计算公式为:扣款=甲方汽车衡(轨道衡)当月计量吨数×(加权平均Qnet,ar差-300)(大卡)/10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出矿价×5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出矿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出矿价(元/吨)/合同热值*100。2.运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汽车运费、铁路运费、车辆绑扎加固、抑尘、防冻、装卸费、保价运输费、清扫费、因甲方指定路线而产生的高速公路过路费、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司机工资、税费、原煤破碎、协调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而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1.含税基准运费单价为元/吨(含税率9%)。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含税基准运费价格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第六条运输费用2.乙方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的损失自行承担;乙方在运输途中交通肇事、其他事故或因违反交通、环保管理法规[或路政、运管规定]受到处罚以及其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6运费结算与煤款结算同周期;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向甲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次月月底前支付乙方运输款。结算数量以甲方或收货单位实际到厂验收量为准(有异议另行协商解决)。公铁联运实行铁路发票、运输服务费一票结算。4.5运输费用=运输价格×收货单位电厂进厂验收数量4.4.以小纪汗矿电煤合同结算周期为拉运周期,周期内乙方拉运煤炭数量不得低于月度电煤合同量的90%,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月度拉运数量低于月度电煤合同量90%的部分每吨扣减10元;超出110%的部分每吨奖励5元,以上奖惩金额在月度运费结算时兑现。(月度电煤合同量以甲方与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电煤采购合同》的约定为准)。4.3质量检验确认:以收货单位检验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4.2数量损耗:合理损耗为单车吨数的1%,运输过程中超过合理损耗以外的损耗、损失(包括运费、煤款)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时进行扣除,煤价以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价格为准。数量损耗=(出矿数量-入厂数量)/出矿数量。4.1数量检验确认:以甲方汽车衡计量煤量作为运费结算标准,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开户行:户名:4.10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4.9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4.8违约扣款按本合同第九条执行。4.7乙方逾期未结算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甲方将顺延次月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在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并收到提煤单后,根据甲方需求3天内确保启动发车。如非不可抗力原因,3天内如未发车,扣除保证金的10%,6天未发车,扣除保证金的50%,并解除合同。遇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告知甲方,双方视情况协商解决。2.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输任务,无违约、违章等行为,合同终止后五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上述指定账户。1.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损失数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30万时,乙方应主动在五日内补足,如乙方不续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上账户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该账户付款,视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如乙方账户被注销,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向甲方提供了新的合法有效的收款账户。账号: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起运煤炭的起运时间、行车路线,对乙方延误正常运输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对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运输车辆及人员按规定公平严格管理,科学指挥调度,维护正常装车运输秩序。2.甲方负责制定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1.甲方应提前1日将月、日运输计划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组织运输车辆。(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提供具备的汽车总数不少于20辆每日,不得使用无牌照、无手续或改装车辆,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照齐全,车型、标吨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要求,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环保规定。严禁使用国五及以下天然气车。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就上述事项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必须经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人资质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向甲方提供本车队车辆号牌及驾驶人姓名明细表,配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协助甲方管理车队(含统计员、现场管理员、调度员及详细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将人员明细及联系方式交付甲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拒付或逾期支付的罚款、违约金等各项应付费用。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的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6.甲方要求乙方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损坏或未安装车辆停止运输,安装及年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随时关注车辆的运行线路,确保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达到运输目的地。5.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运输任务时,甲方可调运第三方车辆,费用由乙方承担,自乙方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
8.如乙方认为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时,则乙方应在甲方逾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履行要求。逾期乙方未提出履行要求的,则视为甲方已经完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主张责任或作为乙方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7.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内必须接受甲方统一调度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罚并提出管理主张,乙方应予以接受并落实。在收货人地点必须严格遵守收货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收货单位对运输车辆的调度指挥,因不服从收货单位的管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影响了收货单位与矿企的合作关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运输合同。6.乙方负责协调路政、交警、运管等执法部门,保证车辆具备在甲方市场范围内通行条件,并负责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涉及环保、水保、社会关系事宜无条件处理。5.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煤炭安全运到指定的地点,运输期间,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清洗、维护,并符合甲方企业形象建设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输,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运输车辆应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并由乙方负责驾驶员及运输车辆在甲方场地违章及误操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损失赔偿,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3.乙方负责司机的招聘、培训、安全教育、日常管理等全面工作;乙方负责派遣经验丰富且有相应资质的车队长管理车队,确保甲方生产运输工作顺利进行;乙方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驾驶技术娴熟、全面安全驾驶。
14.乙方承诺遵守厂外道路等区域的卫生和环保管理,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运输、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管理费用。13.乙方负责对所属车辆进行厂外运输道路秩序维持,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特殊情况下,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执行,并承担因防控不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12.乙方接到甲方或收货单位运输计划后,应及时组织汽车运输或落实铁路运力,做好请车、发运事宜,并承担完成本合同内容需要的矿方装车费(如有)、到厂卸车及清扫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对甲方煤炭的承运负责,整个承运过程中煤炭所有权始终属于甲方,乙方无权处置。11.乙方在装货期间,乙方需派专人全程监督煤车装卸情况;乙方拉煤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确保煤炭安全运输到发运站台或收货单位指定场地。10.乙方严格按煤矿的装车计划,安排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部分时段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提前抵达煤矿待装,因违反环保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运力未到位导致交货期限延迟造成影响的,无法满足甲方生产用煤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照甲方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9.乙方车辆在煤矿区内必接受矿企统一调度管理,不服从矿企管理人员指挥,造成车辆堵塞,影响装车由此产生的逾期运输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以下任一条款行为,除约定的处罚金额之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乙方下期投标资格。且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车辆计量称重时,严禁驾驶室内留人、车辆回空时水箱放水、丢弃石块、非煤炭杂物等,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整。超重(欠重)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卸(装)车,严禁随地乱卸(装),如有违反,每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2.因乙方原因将货物错误拉运卸货地点的运费不予结算,造成甲方煤炭损失的乙方按甲方与矿企之间的合同销售价格赔偿甲方损失。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当月或当日分配量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已发生的运费中扣除未完成量的运费(运费按合同价执行)。第九条违约责任15.若因乙方车辆违章、违法导致煤炭被卸,乙方除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与被卸煤炭等值的损失,并按照被卸煤炭总值的全额赔偿甲方。该约定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4.6乙方将煤炭赠予他人或者私自出售的,按每车次矿发煤炭价值即矿发量*合同价向甲方进行赔付,并支付违约金每车次10000元。4.5乙方不服从甲方运输计划或乙方进出厂车辆、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元;若乙方出现停运、罢运、聚众闹事等事件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0元。4.4乙方车辆与甲方签约的其他各车队串换,或乙方车辆不听指挥、无理取闹、强行插队、造成堵路或压磅现象的,如有发现将该车辆拉入黑名单,并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元。4.3乙方运输过程中出现车辆换煤掺杂、加水、过磅单弄虚作假等现象,每发现一车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依据甲方异常煤处理扣罚吨位折算金额。4.2由于乙方在货物中夹带、藏匿危险货物或非法物品的。4.1乙方拉运周期内完不成煤炭合同80%(含)以上运量任务的,因乙方运输能力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停产或不能满负荷运转的。
8.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要求补救。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7.乙方知悉并确认,本合同所涉全部违约金均为惩罚性违约金,乙方放弃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调整降低的权利。6.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不按照约定遵守安全、环保、文明规范或甲方管理制度等造成的罚款属于违约金范围,乙方应在通知的时限内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违约金。逾期不交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未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亦有权从合同价款或保证金中扣除。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误工费、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全部损失。甲方生产损失为甲方上年度每日平均营业额。4.8乙方自备带编号封签,在汽车装车完成后,厢车两侧每个侧门必须有1个封签。到厂后,发现每缺少一个封签扣减乙方5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4.7乙方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发生扬尘污染等环保事件,每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扣罚乙方200-10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
乙方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午阳路5号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甲方联系人:王永帆电话:0373-5092172电子邮箱:847130025@qq.com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下预留地址(含实地、邮箱等)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法院或者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通知、函件、律师函等)均可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邮件等合法方式向本合同下预留地址进行送达。若拒收导致书面文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对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通知与送达(合同履行及争议解决过程中均可按照下列方式进行送达)9.因乙方拒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甲方下期竞价资格,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1.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或总运输量达到5万吨(运输量以甲方需求为准)止,以先到者为准。第十二条其它事项凡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联系人通讯地址:
第一条本廉洁从业书作为合同的附件,随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认定生效。为保障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反腐倡廉责任,持续推进廉洁从业和诚信建设,确保商务活动阳光运行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预防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廉洁从业书,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乙方:甲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廉洁从业书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若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财物。第三条甲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二)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不得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财物。第四条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六)当乙方提供本廉洁从业书第三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应予以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并上缴相关财物。(五)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由乙方提供的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应由上述人员负担的各种费用,报销票据。(三)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五条违约责任(六)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主动索取和要求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乙方应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监督检查部门及时举报。甲方监督检查部门应保护乙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四)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或报销票据。(三)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二)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甲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协议甲、乙双方监督检查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检查、处理投诉或举报过程中发现存在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时,可以向对方单位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对方监督检查部门予以协助。第六条甲、乙双方的监督检查部门对本廉洁从业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有关投诉或举报。乙方不廉洁、不诚信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按乙方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实行1至3年或永久期限的市场禁入,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或服务商)名单。
2.2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定期对厂区运煤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运煤车辆在厂区及进场道路上行驶速度、遮盖篷布、插队及破坏绿化带等情况。2.1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对乙方安全运输与环境治理管理工作拥有监督、管理的权利。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本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随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认定生效。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华远路港网络货运(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就小纪汗煤矿厂区运煤车辆安全管理中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乙方:
2.8提煤单信息必须与车辆相符,在过衡前完善车辆信息及提煤单绑定。2.7乙方必须执行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制定的道路运输相关规定。2.6运输、盘煤车辆司机必须积极配合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服从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自身及车辆、设施安全。2.5签订本协议后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商品煤拉运。2.4如发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混乱;运输道路及厂区乱扔杂物造成环境污染;运输车辆不听从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对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工作人员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伤害等行为,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车辆停运。2.3在运输过程中,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会不定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将列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并对该车所属公司进行减少计划量处罚。
2.14严禁车辆超速行驶、突然转弯、刹车,防止撞车、伤人等事故发生。运煤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照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行驶,严禁超速、突然转弯、刹车,防止撞车、伤人等事故发生。2.13车辆在等待和运输过程中,严禁随意抛撒、乱扔垃圾。2.12运煤过程中撞坏道闸杆、摄像头、墙壁、路灯、绿化带、隔离栏等公用设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1所有运煤车辆必须遮盖篷布,防止撒煤、落煤。2.10驾驶人员须在指定地点停车、拉煤。除司机助手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煤场。2.9运煤车辆应自觉排队依次过衡,过衡时做到“稳上慢下”,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做到平稳停车,不得急刹车,防止损坏衡器,如因运煤车辆速度过快造成衡器损坏,由运煤车辆所在车队对损坏衡器进行赔偿,严禁车辆长时间在衡器上停留。
3.1运输车辆须配合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工作,服从指挥,按管理人员要求进出磅,违者将被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拉入黑名单3天。在管理过程中,辱骂、威胁现场管理人员,当事车辆将被永久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如发生现场管理人员人身伤害事件,视情节从重处罚,同时报公安机关处理,并对该公司停止下量作为处罚。第三条处罚规定2.18按照“谁拉运、谁管理”要求,乙方全权负责拉运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事故伤亡责任。2.17乙方须严格规范所属车辆司机行为,防止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如发生此类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16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15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运输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7严禁没有提煤单的车辆进入隔离栏排队进磅,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3天。3.6不按提煤单指定位置或指定时间拉煤的车辆,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3天。3.5提煤单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符(私改车号或拉运超出提煤单吨位),该车辆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30天。3.4磅房前区域禁止任何车辆停放。1#磅房前50米范围内禁止重车停放,违者拉入黑名单3天;2#磅房前为重车回转区,前一辆车下磅时,等待区车辆经过重车回转区上磅,严禁在重车回转区停车,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3天。3.3严禁车辆在运煤专线上以及运煤专线两侧乱停乱放,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3天。3.2所有运输车辆须有合法拉运手续,如因手续不全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车辆须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装载,严禁超载,违者将被永久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同时减少该公司每日计划量。
3.13以上违规车辆被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拉进黑名单超过24小时后,需递交个人保证书至磅房管理人员,由磅房管理人员统一上报至专责人员;违反条例严重者视情况而定。3.12厂区内禁止吸烟,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3天。3.11发生堵磅、斗殴、偷煤、换煤及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等恶性事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当事车辆将被永久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同时减少该公司每日计划量。3.10严禁损坏建筑、路灯、马路沿、绿化带、隔离栏、摄像头、道闸杆等公共设施,违者须三日内修复,并对当事车辆拉入黑名单3天。3.9严禁压磅、抬磅,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7天,同时减少该公司每日计划量。3.8保持道路清洁,遵守发运秩序,重车必须遮盖篷布,防止撒煤、落煤污染道路,严禁乱扔垃圾,严禁车辆插队、逆行、超速,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7天,造成道路堵塞,影响效率情节严重者,违者将被拉入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15-30天,同时减少该公司每日计划量。
4.5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4.4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立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4.3甲、乙双方有关安全生产问题,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在24小时内予以响应。4.2乙方运输公司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4.1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其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签字页(此页无正文)4.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违约方自负。
开户银行:建行新乡分行城南支行开户银行:邮箱:wangyongfan@chd.com.cn邮箱:传真:0373-5092176传真:电话:0373-5092172电话:联系人:王永帆联系人: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午阳路5号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税号:914107006959974166税号:账号:41001560710059992010账号:
1.3项目简况1.2服务地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1.1服务项目名称:1.总则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电煤(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
1.7服务期限:暂定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验收合格后运费结算与煤款结算同周期;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向甲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次月月底前支付乙方运输款。结算数量以甲方或收货单位实际到厂验收量为准(有异议另行协商解决)。1.6结算与付款:数量以甲方汽车衡/轨道衡计量煤量作为运费结算标准,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1.5运输方式:公铁联运1.4本期规模:运量5万吨(可根据甲方实际电煤采购需求调整)。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采购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以下简称小纪汗矿)电煤,现需委托乙方负责相关运输业务,起运地: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镇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矿;目的地: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午阳路5号,运距约800公里。
1.9.2供应商必须具备自有站台及铁路托运人资格,铁路货票托运人须与中标单位一致,需提供站台产权证明。1.9.1营业执照内包含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范围。1.9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1.8.2报价为小纪汗矿煤炭通过公铁联运发运至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场地卸车,报价包含公铁联运运输、短倒、站台等等全部费用。1.8.1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工作内容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工器具)等的全部费用、同时包含管理费、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及一定风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内容而需发生的交通、食宿、培训、劳动保护、消耗性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和办公用品等费用以及承包方人员的人身保险、承包方的财产保险等各类保险费用;包括承包方承担所控范围内一切环境保护、安全责任及费用;包括由于承包方所控范围内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各种赔款事件,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包括在合同实施期间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矿方装车费、到厂卸车及清扫费等。1.8报价说明:
2.5乙方应确保运煤司机身体状况良好,具有与驾驶车辆匹配的驾驶资格;运煤车辆需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况良好,运煤车辆应证件齐全及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如违反以上条款所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4煤炭运输质量以到厂验收热值为准,以提煤单为周期,加权平均热值与矿发热值(如矿方不提供矿发热值,则与合同热值对比)对比偏差±300大卡视为正常,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300大卡时,由乙方配合甲方及时向矿方提出异议,若矿方未赔付,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责任。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300大卡时,扣款计算公式为:扣款=甲方汽车衡(轨道衡)当月计量吨数×(加权平均Qnet,ar差-300)(大卡)/10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出矿价×5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出矿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出矿价(元/吨)/合同热值*100。2.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途耗,公铁联运途耗在1.5%以内时不考核,超出允许途耗时,甲方就超出部分扣罚乙方运费(扣罚金额=超出部分的吨数*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价格),当批次运费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扣罚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2.2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1乙方自备带编号塑料或者钢丝专用封签,对车厢进行密封。2.工作范围、内容、要求及管理
2.11乙方负责驾驶员及运输车辆在甲方场地违章及误操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损失赔偿,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2.10若因乙方车辆违章、违法导致煤炭被卸,乙方除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与被卸煤炭等值的损失,并按照被卸煤炭总值的全额赔偿甲方。该约定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2.9乙方负责对所属车辆进行厂外运输道路秩序维持,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特殊情况下,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执行,并承担因防控不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2.8乙方负责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涉及环保、水保、社会关系事宜无条件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乙方承担完成本合同内容需要的矿方装车费、到厂卸车及清扫费等一切费用(公铁联运,火车煤到厂无卸车费及清扫费)。2.7乙方应根据甲方计划通知组织运输,运输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并确保所组织车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满足甲方及其所在地政府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反环保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2.6运煤车辆运输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法》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如违反以上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当月或当日分配量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已发生的运费中扣除未完成量的运费(运费按合同价执行)。3.经济考核2.15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者入选。2.14以小纪汗矿电煤合同结算周期为拉运周期,周期内乙方拉运煤炭数量不得低于月度电煤合同量的90%,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月度拉运数量低于月度电煤合同量90%的部分每吨扣减10元;超出110%的部分每吨奖励5元,以上奖惩金额在月度运费结算时兑现。(月度电煤合同量以甲方与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电煤采购合同》的约定为准)2.13乙方在装货期间,乙方需派专人全程监督运煤车辆装卸情况。在公路运输至站台装车后,应及时将火车装车、发运情况告知甲方相关负责人。2.12乙方接到甲方运输计划后,应及时组织汽车运输。以乙方收到甲方每批次的提货单为一个周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提货单后,1小时内将本批次运输车辆的车号发给甲方及发货单位,并授权甲方及发货单位通过乙方信息平台查询承运车辆运输轨迹。
3.4.3乙方运输过程中出现车辆换煤掺杂、加水、过磅单弄虚作假等现象,每发现一车次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依据甲方异常煤处理扣罚吨位折算金额。3.4.2由于乙方在货物中夹带、藏匿危险货物或非法物品的。3.4.1乙方合同期完不成80%(含)以上运量任务的,因乙方运输能力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停产或不能满负荷运转的。3.4乙方有以下任一条款行为,除约定的处罚金额之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乙方下期投标资格。且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3车辆计量称重时,严禁驾驶室内留人、车辆回空时水箱放水、丢弃石块、非煤炭杂物等,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整。超重(欠重)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卸(装)车,严禁随地乱卸(装),如有违反,每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3.2因乙方原因将货物错误拉运卸货地点的运费不予结算,造成甲方煤炭损失的乙方按甲方与矿企之间的合同销售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3.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误工费、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全部损失。甲方生产损失为甲方上年度每日平均营业额。3.4.8乙方自备带编号封签,在汽车装车完成后,厢车两侧每个侧门必须有1个封签。到厂后,发现每缺少一个封签扣减乙方5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4.7乙方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发生扬尘污染等环保事件,每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扣罚乙方200-10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4.6乙方将煤炭赠予他人或者私自出售的,按每车次矿发煤炭价值即矿发量*合同价向甲方进行赔付,并支付违约金每车次10000元。3.4.5乙方不服从甲方运输计划或乙方进出厂车辆、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若乙方出现停运、罢运、聚众闹事等事件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0元。3.4.4乙方车辆与甲方签约的其他各车队串换,或乙方车辆不听指挥、无理取闹、强行插队、造成堵路或压磅现象的,如有发现将该车辆拉入黑名单,并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元。
3.11本规范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条款以经律师审核合同范本为准。3.10未详尽事宜,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规定处理。3.9其他经济考核按合同执行。3.8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要求补救。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3.7乙方知悉并确认,本合同所涉全部违约金均为惩罚性违约金,乙方放弃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调整降低的权利。3.6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未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4.3在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并收到提煤单后,根据甲方需求3天内确保启动发车。如非不可抗力原因,3天内如未发车,扣除保证金的10%,6天未发车,扣除保证金的50%,并解除合同。遇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告知甲方,双方视情况协商解决。4.2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输任务,无违约、违章等行为,合同终止后五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上述指定账户。4.1为保证合同履行,乙方需在竞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然后签订运输合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损失数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30万时,乙方应主动在五日内补足,如乙方不续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4.履约保证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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