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现代服务业孵化园项目空港新城现代服务业孵化园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1303-70-03-526569】FGQB-O3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川投资备【2020-511303-70-03-526569】FGQB-O398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南充东岸置业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高坪会展中心旁
2.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5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97万平方米,包含子项目南充市高坪区空港新城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标段),现代会展服务产业园全民健身中心,高坪区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创业基地、孵化基地、总部基地、充电桩、各类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2.4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5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5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4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4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2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以上人员均须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2名具有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职文件、职称评定表及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单独提供职称证书任职资格公示网址或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步骤;如职称证书任职资格公示或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无法查询将视为无效证件)。注:单位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信息截图,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以上原件查验后方可签定合同。。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如职称专业应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名称一致)。5、省外职称证书专业需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登记截图。6、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7、申请人需提供公告有效期内《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络查询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90分及以上)。。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11月10日15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11月10日15时00分至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充东岸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朱飞
电 话:18121829191
传 真:
2022年11月1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