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凌河区紫荆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女士13840651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锦州市凌河区紫荆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凌河区紫荆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锦州市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凌发改发〔2023〕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紫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发行政府专项债券80%和建设单位自筹20%,招标人为  锦州紫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州市凌河区紫荆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锦州市凌河区紫荆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凌河区紫荆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东侧局部区域,四至为东至百官村路、南至大锦线、西至百股河、北至紫荆山下行线
3.工程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以及征地等。
4.监理期限:2023年10月15日开工-2025年8月15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涉及的造价咨询服务;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度款;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承发 包双方提出工程异议时,为业主提供造价咨询意见;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进行审核;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 号的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或安装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每日下午17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9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5.2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5.3 开标地址: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开标室
5.4 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六. 其他说明
鉴于目前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投标人可以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
七.  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锦州紫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 13-4 甲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16-36719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27号A座-439
联   系   人  符女士         
电        话:13840651789   
                                                                                          
                          2023 年 9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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