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模块化机房机柜系统空调系统配电系统气流遏制系统门楣显示系统动环系统蓄电池列间空调计算机显示器备品备件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专业劳务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系统设计报验试运行质保尾保服务器机柜侧板机柜底座客户机柜交流PDU室内机室外机UPS电源UPS主机配电柜微模块消防天窗自动复位功能通道门监控主机显示屏监控系统告警氛围灯通道迎宾告警灯光系统标准化装修改造机房搬迁拆除培训原理操作保养货物维护巡检服务配件辅材线材系统调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随机工具伴随服务启动监督现场安装政府购买服务节能产品机房设备建设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商务服务业水利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体育和娱乐业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2-2822
二、项目名称: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森汇(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潘园公路1800号161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成交金额: ¥9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机柜(核心产品)
品牌:英维克
规格型号:XRack-R1
数量:10个
单价:¥4228.00元/个
评审专家名单:姜蕴、韩忠愿、胡一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总金额:¥11040.00元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78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25-58113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
联系方式:安康、陈星宇 025-82230473-8042、025-82230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康、陈星宇
电 话:025-82230473-8042、025-82230410
九、附件
1、磋商文件
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招案2022-2822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9第一部分磋商公告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部分格式附件39第五部分评审办法33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招案2022-2822 |
3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9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4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付款方式为分段划拨;第1次付款: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且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由采购人核验无误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2次付款: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注:若成交人为中小企业,本合同所约定的支付条款将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
5 | 采购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78号联 系 人:胡老师电 话:025-58113209 |
8 | 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6室邮 编:210012联 系 人:姜雪、安康、陈星宇电 话:025-82230473-8042、025-82230473-8036传 真:025-82230470-8016邮 箱:ankang@cwcc.net.cn |
9 | 包件 | 不适用,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
10 | 采购内容 | 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具体包括机柜系统、空调系统、配电系统、气流遏制系统、门楣显示系统、动环系统和蓄电池及50平米以下机房的标准化装修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11 | 项目完成时间 | 合同签订后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 |
12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 报价货币 | 响应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
1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变动的内容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
1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
16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如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
17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工业 |
18 | 若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情形 | 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工程采购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19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21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不接受 |
22 | 公告发布媒体 |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
23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 发售时间: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6室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本(售后不退)。 |
24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 |
25 | 提问方式及截止时间 | 书面提问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至邮箱。传真号码:025-82230470-8016 邮箱:ankang@cwcc.net.cn收件人:安康 |
26 | 答疑会时间、地点 |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6室 |
27 | 领取补充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如有,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放所有供应商) |
2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29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30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3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时00分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 |
31 | 磋商会时间、地点 |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 |
32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制,应包括:响应函(附件1);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报价一览表(附件4);报价明细表(附件5);偏离表(附件6);货物报告(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33 | 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函、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偏离表、货物报告、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 |
34 | 响应文件份数、编制 | 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为U盘,一般格式应采用Word、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见附件3)。2、授权委托书一份单独递交,无须密封。3、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成册方式,标注页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建议双面打印。 |
3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6 |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4、未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 |
37 | 供应商退出磋商 | 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的磋商代理人未出席磋商会议,或供应商出席磋商会议的人员不能提供其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磋商代理人的有效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退出磋商;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
38 | 成交服务费支付 |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执行。其费用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在本次响应报价中。 |
39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机柜。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响应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
40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 | 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
41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1、节能产品名称:列间空调依据的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响应人对上述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名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节能产品名称:显示器依据的标准:《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响应人对上述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名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
42 | 其他 | 1.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胶装成册方式,标注页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磋商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对成交人有约束力,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可在与成交人签署合同时对原合同稍作修订。3.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参与磋商会的响应人进行信息查询,确认响应人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
项目概况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5、采购需求: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具体包括机柜系统、空调系统、配电系统、气流遏制系统、门楣显示系统、动环系统和蓄电池及50平米以下机房的标准化装修改造。4、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1、项目编号:招案2022-2822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人民币0元/份方式:现场发售,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开启(磋商会)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方式:胡老师025-58113209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78号名称: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项目联系人:姜雪、安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姜雪、安康、陈星宇025-82230473-8042、025-82230473-803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概述说明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022年10月11日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5-82230473-8042025-82230473-8036
2.2“货物”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1“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在磋商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2.定义1.3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采购响应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2.8“卖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2.7“买方”系指通过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6“成交人”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5“供应商”系指根据规定可以下载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2.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协议书,明确主供应商和各方权利义务;3.2《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符合《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供应商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3.合格的供应商
4.1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响应费用3.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采购项目中响应。
(3)供应商须知;(2)磋商公告;(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格式附件;(6)评审办法;(5)合同条款;(4)采购需求;
7.3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日期。7.2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将在网上进行发布,供应商应主动在网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1在响应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磋商文件的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对在响应截止期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将通知所有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参加答疑会。6.磋商文件的澄清
9.2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以使其响应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8.编写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写
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报价单价和报价总价。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报价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表以及相关报价内容。11.响应文件格式10.1响应文件应包括本文件前附表规定内容及规定内容。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2.4.3若缺漏磋商文件内容的供应商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供应商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12.4.2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供应商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12.4.1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12.4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报价内容的单价和总价。12.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2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15.响应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1.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14.1.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14.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3.报价货币:响应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6.3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2本次磋商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16.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磋商保证金。16.磋商保证金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1供应商必须依据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10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6.9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6.8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按供应商须知28.4款予以无息退还。16.6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16.5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未收到供应商磋商保证金,进而导致供应商不能正常参加响应事宜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磋商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1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前附表。17.响应有效期16.10.2成交人未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6.10.1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0.1所有响应文件须按前附表和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前递交。2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胶装方式,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响应文件的递交18.2响应文件不得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18.1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章。
22.2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2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其响应。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相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21.迟交的响应文件20.2出现第7.3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4.2磋商期间,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23.磋商会磋商会
25.5在得到磋商小组的认可后,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5.4磋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盖公章,经供应商和磋商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3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响应。25.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个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1磋商顺序按磋商文件递交顺序,后签先谈依次进行。25.磋商会流程
(5)如有计算错误,磋商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4)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2)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25.6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
25.8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4)未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3)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1)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25.7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4)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缺漏的;(1)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12)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号条款的;(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9)响应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8)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7)不接受本须知25.6规定调整响应文件中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25.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或取消采购活动:25.9澄清: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响应。(13)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6.1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6.评标原则及方法(6)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计算后供应商少于三家的。(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8.成交通知27.2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响应最终成交。27.1合同将授予其响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供应商。27.定标准则定标26.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29.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签订合同28.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供应商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8.3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28.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依据。28.1采购人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结果公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2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30.1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0.供应商质疑质疑29.3成交或者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1.3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31.2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1.1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31.报价注意事项其它
5、针对下述采购需求在偏离表(见附件)中逐条表述及承诺。4、本章标“▲”项的为关键性指标,负偏离将按评分标准进行扣分;3、评审时,如磋商小组发现本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参数或限制性要求的,有权认定不作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处理。2、本采购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供应商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技术响应表。1、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一、采购说明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462-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系统设计遵从以下标准和规范:为提升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范和指导全国应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国家应急管理部应急函[2018]272文件发出“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编制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应急管理部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实施指南的通知》(应急厅[2019]22号);2019年《2019年网络和通信安全地方建设任务书》,标志着应急行业等保开始全面实施,应急管理管理的保障体系以数据安全和业务可用为核心目标,贯彻“零信任、纵深防御、主动防御、韧性防御”。同时等保2.0时代的来临,提醒着我们“网络安全必须有底线思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上升到了国家法律的层面;网络和通信安全作为整个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支撑,依照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法规和标准,构建边界可控、接入可信、全网可管、全量可查的“三横三纵”网络智能纵深防御体系。建设背景6、如无特别说明,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10796-200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定》(YD5083-2005)《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YD/T1095-2008)《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5003-200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3、主管部门审查;2、技术方案编制;1、系统的深化设计;本次设计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目标为“设计领先、安全规范、可持续发展、绿色环保”,需满足未来5-8年使用。该数据中心机房按照国标B级建设,部分系统建设标准达到国标A级。要求采用整体规划、模块化设计,可根据使用需求分阶段实施,利用绿色环保技术降低机房能耗和污染。机房将作为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主中心,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具备高可用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打造一个先进、可靠、可扩展、易维护的高质量高性能机房,同时兼顾机房的投资效益、运行安全以及节能环保。报验、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质保和尾保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承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最终使系统达到规范、设计的要求,正常运行。建设目标注:上述标准按照最新版国际/行标执行。
9、线缆敷设;8、系统线槽、线管安装;7、设备、材料现场保管;6、设备、配件、主辅材运输;5、系统主辅材供应;4、设备及配件供应;
15、系统联调;14、分系统调试;13、系统软件编程调试;12、现场技术服务;11、成品保护;10、设备及配件安装;
机房建设及搬迁项目成交供应商根据建筑设计图纸、机房图纸、使用人的技术需求和应用功能,负责完成机房各专业项目的深化设计并按照深化后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系统的施工,包括线路的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等。深化设计文件须达到项目施工的要求,需根据供应商响应产品参数要求进行深化,交付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设备、管道和线路的安装布置图、走向以及安装施工图、工艺图、安装连接详图、工艺说明等;须与建筑设计和土建机电设计衔接、匹配一致,同时还需要考虑与大楼智能化等其他专业实施单位的系统融合,以确保系统的平台化管理。20、维保期服务以确保该系统全面的正常运行。19、技术培训;18、试运行;17、系统竣工验收;16、系统开通;
项目实施要求1、设备清单及数量:采购清单及要求机房建设内容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50平米以下机房的标准化装修改造,包括机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安装,50米以内强弱电桥架线路的敷设接入和给排水线路的的接入改造,以及一次南京市机房搬迁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根据使用人的技术需求和应用功能,完成机房各专业项目的深化设计,并按照深化后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系统的施工。深化设计文件须达到项目施工的要求,须根据供应商响应产品参数要求进行深化,交付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设备、管道和线路的安装布置图、走向以及安装施工图、工艺图、安装连接详图、工艺说明等;须与建筑设计和土建机电设计衔接、匹配一致,同时还需要考虑与大楼智能化等其他专业实施单位的系统融合,以确保系统的平台化管理。建设内容
技术指标 | 名目 | 数量及单位 | 指标要求 |
机柜系统 | 机柜 | 10个 | 服务器机柜(600mm×1200mm×2000mm,含机柜连接件);包含机架1个;底板1块;方孔条4个;前门单开平板网孔门,后门双开平板网孔门;机柜前部增加左右上下封板;扎线板1对;含螺丝螺母;无侧板设计。▲机柜应满足YD 5083-2005《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要求,在配重 500kg工况下,通过8、9烈度结构抗地震检验,需提供具备CNAS标章的有效的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机柜系统 | 侧板 | 4个 | 侧板的喷涂均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技术,框架的里外均可均匀附着漆粉,保证框架的钢板在使用过程中里外都不生诱。1200mm×2000mm(W×H),冷轧钢板材料。 |
机柜系统 | 机柜底座 | 14个 | 配宽(300mm/600mm)深(1200/1100mm)的机柜和客户机柜,焊接式结构,SPCC2.5mm制作,配4个可调节支脚,四周无封板,配2根0.5M接地线(6㎡线缆)--300mm高;▲需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盐雾测试报告、抗震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机柜系统 | 交流PDU | 20个 | 电源分配单元-PDU-单相-输入电流32A-单相输出20位国标10A+4位国标16A-带工业连接器-配1M线缆-垂直安装-C1。▲需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明材料;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交流分配单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空调系统 | 室内机 | 2个 | ▲空调机组制冷量应不小于42.6KW,加湿量应不小于3kg/h,加热量应不小于6KW,风量应不小于8500m3/h空调机组室内EC风机数量应不少于4个,不得采用轴流风机,每个风机可实现在线维护,且风扇具备独立开关;空调机组应采用电极加湿器;▲空调电控盒应采用滑轨抽拉设计,弱电模块(包括电源模块、辅源模块,主控模块等)可实现单模块插拔维护,最大限度降低维护难度;列间空调应配有微电脑控制器、不小于4.3寸触摸全中文液晶显示屏、消防火灾信号联锁装置,延时起动及停电/来电自动再起动功能。▲空调机组应具有轻载除湿功能,在95%以上的高湿度情况下,空调不高于10%负载率运行,仍能实现稳定除湿功能,降低高湿环境下数据中心低载运行的IT设备结露风险,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空调型号应与投标空调机组型号一致。 |
空调系统 | 室外机 | 2个 | ▲压缩机系统应采用高能效的变频压缩机,压缩机应安装在室外,减少室内机的维护需求。提供压缩机外置照片,且照片内应能体现压缩机安装在室外机内; |
配电系统 | UPS电源 | 1个 | UPS输入功率因数应≥0.99,输出功率因数应为1;机架式模块化UPS主机,380Vac/380Vac,最大容量200kVA,匹配50kVA功率模块,32节-40节电池可调,可直接放置于标准19英寸安装机柜内;UPS应配置独立的智能充电模块,采用全数字化控制,单个充电模块最大充电电流30A,为电池提供了智能的电池管理和完善的保护功能,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
配电系统 | 配电柜 | 1个 | ▲本项目内配电柜产品应放置在模块化数据中心内,配电柜应为精密配电柜。配电柜的外形尺寸应与机柜尺寸一致;▲配电柜设备应满足国家强制认证要求,提供3C认证证书;配电柜电缆的进、出线方式要求为上进上出; |
气流遏制系统 | 整体 | 1套 | 气流遏制系统应由天窗、走线槽、底座、端门等设备与机柜连接组合而成。天窗采用平顶结构,两端控制天窗可安装摄像头、温湿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中间天窗可固定、可翻转(由电磁锁自动控制开启)。天窗开启实现与通道内消防告警信号联动,在消防状态下电磁锁打开,旋转天窗在重力作用下自动打开,保证灭火气体进入密封通道内。天窗开启后冷通道的净高不小于2米,不影响日常维护工作和维护人员安全。微模块封闭框架应按照标准YD5083-2005《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要求,通过8、9级烈度结构抗地震考核,提供权威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
气流遏制系统 | 微模块 | 1套 | ▲微模块封闭框架紧固件经盐雾试验 24h后,试样表面应无异常,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 |
气流遏制系统 | 天窗 | 7个 | 开启式天窗应采用翻转式设计,电磁吸铁断电后靠自重翻转打开,打开角度不小于77°,提供证明材料;活动天窗开启后应不影响通道内部机柜门板正常开启;单个活动天窗旋转区域面积比应不少于75%,提供证明材料;▲翻转天窗电磁铁电源应可受消防系统信号控制,顶部隔离板应采用可开启式结构,并可实现与消防告警信号联动。正常状态下,顶部隔板由通电的电磁铁锁紧,顶部密封。当消防系统启动时,顶部隔板的电磁铁断电,顶部隔板感应开启时间不超过1S,提供权威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
气流遏制系统 | 通道门 | 2个 | ▲封通道的端门采用电动平移门,具备防夹功能,提供检测报告。门柱边框上应安装照明开关及天窗紧急打开按钮,紧急按钮需采用纽扣式设计,加装保护盖防止人员误操作,照明开关大小适中,采用不锈钢材质。采用醒目颜色的标签标明照明开关和天窗打开开关 |
气流遏制系统 | 消防天窗自动复位功能 | 1套 | 消防信号接触后,能够自动复位消防天窗; |
门楣显示系统 | 门楣显示系统 | 1套 | 通道门楣显示系统,可显示通道内部温湿度、负载率、告警信息、PUE值等,提供权威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
动环系统 | 主机 | 1台 | 为降低机房内噪音,使机房工作能够在一个比较舒适的环境中进行,监控主机必须为低功耗设计的嵌入式主机,必须无风扇;主机应标配内置短信告警模块;▲提供有效的通信系统管理权限及告警等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动环系统 | 显示屏 | 1块 | 具备良好的人机界面,提供21寸触摸屏 |
动环系统 | 监控系统 | 1套 | 监控系统应对UPS内部整流器、逆变器、电池、旁路、负载等各部件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视,一旦有部件发生故障,系统会自动报警。并且实时监视UPS的各种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参数。监控可全面诊断UPS状况,监视UPS的各种参数;监控系统应监测配电线路的参数,如三相线电压、三相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等;监控系统应采集配电柜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等数据信息;监控系统应采集空调各部件(压缩机、风机、加热器、加湿器、去湿器、滤网等) 的运行状态与参数,并可远程修改设置与开关空调; |
动环系统 | 告警氛围灯 | 14组 | ▲通道氛围灯组件,多色告警氛围灯,天窗边框安装,含电源模块,每个机柜位配置一个;提供权威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
动环系统 | 通道迎宾告警灯光系统 | 1套 | ▲通道门前端可配置迎宾告警灯,当微模块内发生告警时,可根据不同告警显示不同颜色;提供权威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
蓄电池 | 12V100AH | 64块 | 1、单体电池额定电压:12V2、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 13.5-13.8V3、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14.1-14.4V4、单体电池放电终止电压:10.8V5、当环境温度在-10~+45℃条件下时,蓄电池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6、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0~25℃时的浮充运行设计寿命应不低于10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0.95C10,三次循环应达到C10。 8、蓄电池必须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溢出。9、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应有明显标志。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10、同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两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应超过40mV。11、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能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5-15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35kPa范围内。12.▲蓄电池生产企业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资料,介绍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方式。 |
50平米以下机房的标准化装修改造 | 1套 | 包括机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安装,50米以内强弱电桥架线路的敷设接入和给排水线路的的接入改造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
(4)本工程所有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使用标准和规范。(3)本项目相关设施安装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方案与技术,采用高质量、高可靠性的工艺材料,走线要合理美观,设备安装要隐蔽安全。(2)本项目的施工方案由成交人制订,须采购人认可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1)成交人负责项目相关所有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确保合格交付。供应商承担本工程系统设备的总集成,包括本采购文件中采购设备,供应商需要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时间要求完成:(一)项目管理
2、现场支持服务:若远程支持无法奏效,成交人须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48小时内处理完毕。成交人配备的维修人员须有相应资格证书。1、远程支持服务:当系统运行中出现故障,成交人在接到建设方或使用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4小时内进行电话响应,须通过网络远程进行设备故障的判断,处理,排除故障。若无法远程恢复,则执行现场支持服务。(三)免费维保期(保修期)内包含内容本项目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3年为免费维保期限(保修期)。(二)免费维保期限(保修期)(5)现场强电、网络条件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三)验收方式及标准7、南京市内机房搬迁服务: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一次南京市内的整体机房搬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原机房设备的拆除、搬迁以及搬迁后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等,该服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费用。如采购人在维保期内未提出机房搬迁要求,则此条服务内容延续履行,直至成交人为采购人完成一次整体机房搬迁服务为止。6、培训及技术交流:成交人须就项目软件及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至少2人)进行培训,保证采购人工作人员(至少2人)正确﹑熟练地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质保期内,如遇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人事变动,成交人须重新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5、巡检服务:成交人必须为保证项目整体的正常运行,每年对整个项目巡检至少一次,及时查找系统安全隐患,指导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正确操作,建立全方位的维护理念,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4、备品备件(耗材)与配件(耗材)更换:一般零件1天之内,特殊零件2天之内,保修时更换部件必须使用全新原厂部件,不得使用返修件及二手部件。3、免费维修服务:免费质保期内,上门检测、维修、维护保养不收取任何费用。在设备出现采购人难以修复的故障时,成交人须保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采取相关措施。
2、如无特别说明,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针对上述采购要求在偏离表(见附件)中逐条表述及承诺。其他说明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房标准化装修改造费、管理费、税费、利润、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辅材线材、功能许可、人员培训、机房搬迁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包含在内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要求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函(如有)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第四部分合同协议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模版仅供参考)采购合同第四部分
签订日期:供货单位: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住所地:住所地: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政府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标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响应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权利保证(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5)响应承诺;(6)成交通知书;(3)交货一览表;(4)服务承诺;(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响应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参数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五条质量保证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响应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3、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期满时止。1、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4、付款条件:3、付款内容: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第十条合同款支付
期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金额(元) | 支付比例(%) | 支付日期 |
1 | 30% | |||
2 | 70%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第十一条违约责任(2)最终验收付款:机房改造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诚实信用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日 期: 年 月 日 |
1.2磋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成立磋商小组;一、评审程序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项目成交人的依据。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3、本项目不唱标,直接磋商。磋商前,供应商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定磋商要点。磋商要点应当明确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1.2.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2.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2.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书面评价;1.2.1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4.磋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盖公章,经供应商和磋商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价。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个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磋商顺序按供应商磋商会签到先后顺序,后签先谈。二、磋商要求4、按照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3.2政府采购主要政策:3.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权值为40%,技术商务权值60%。三、评审总则
3.3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且供应商提供了完整、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按下述规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磋商小组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若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若国家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不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成交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10%的扣除。
4)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缺漏的;1)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3.6如有下述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3.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报价人委派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的;9)响应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报价处理;8)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7)不接受供应商须知25.6规定调整响应文件中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
3.7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评审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15)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号条款的;1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1)报价人委派的授权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提交磋商中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最终报价等资料的;
(6)磋商小组经磋商、评议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满两家的,可继续磋商。)(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技术商务评分(60分)一、价格评分(4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评分细则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最终响应报价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最终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单位最终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取小数点后2位)。 | 40分 |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产品质量、性能、参数、功能等描述(27分)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清单及要求的响应程度:基本响应即满足磋商文件主要的功能、技术指标、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得27分,标注“▲”项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其它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各供应商务必按照采购清单及要求在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 | 27分 |
2 | 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详细程度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具体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实施方案不够具体详细,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实施方案笼统,不具备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6分 |
2 | 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的详细程度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具体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实施方案不够具体详细,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实施方案笼统,不具备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分 |
3 | 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包含响应标准、备件体系、故障解决方案、人员安排、培训方案)内容的详细程度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完整,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4 | 拟派本项目团队(5分) | 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专业构成及人员的资质职称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分:人员分工合理,专业齐全,综合素质高的得5分;人员分工基本合理,专业齐全,综合素质欠缺的得3分;人员分工不够合理,专业不够齐全,综合素质低的得1分。 | 5分 |
5 | 履约能力(13分) |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机房设备建设(与本项目所投品牌一致)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有效案例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清晰可见主要内容及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署盖章页)。 | 3分 |
5 | 履约能力(13分) | 供应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质保做出原厂承诺的,得2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5 | 履约能力(13分) | 根据供应商对售后服务的本地化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提供承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分 |
5 | 履约能力(13分) | 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5 | 履约能力(13分) | 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的2分。注: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合计 | 60分 |
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格式附件第六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计算每个供应商的实际得分(价格标得分+技术商务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三)总分计算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响应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审小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总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全权代表宣布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其他。致(采购人):附件1响应函(格式)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我方承诺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我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法人章):(公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兹证明(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致(采购人):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
致(采购人):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公司注册号码: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身份证号码:。工作部门:职务:联系电话:兹委托(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附件4报价一览表(格式)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
总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 小写 | |
总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 大写 | |
项目完成时间 | 合同签订后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 | |
免费质保期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3、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2、本表总报价应与附件5报价明细表中总价一致。注:1、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说明: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5报价明细表(格式格式)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一、机柜系统 | |||||||||
1 | 机柜(核心产品) | 10 | 个 | ||||||
2 | 侧板 | 4 | 个 | ||||||
3 | 机柜底座 | 14 | 个 | ||||||
4 | 交流PDU | 20 | 个 | ||||||
…… | …… | ||||||||
小计一 | |||||||||
二、空调系统 | |||||||||
1 | 室内机 | 2 | 个 | ||||||
2 | 室外机 | 2 | 个 | ||||||
…… | …… | ||||||||
小计二 | |||||||||
三、配电系统 | |||||||||
1 | UPS电源 | 1 | 个 | ||||||
2 | 配电柜 | 1 | 个 | ||||||
…… | …… | ||||||||
小计三 | |||||||||
四、气流遏制系统 | |||||||||
1 | 微模块 | 1 | 套 | ||||||
2 | 天窗 | 7 | 个 | ||||||
3 | 通道门 | 2 | 个 | ||||||
4 | 消防天窗自动复位功能 | 1 | 套 | ||||||
…… | …… | ||||||||
小计四 | |||||||||
五、门楣显示系统 | |||||||||
1 | 门楣显示系统 | 1 | 套 | ||||||
…… | …… | ||||||||
小计五 | |||||||||
六、动环系统 | |||||||||
1 | 主机 | 1 | 台 | ||||||
2 | 显示屏 | 1 | 块 | ||||||
3 | 监控系统 | 1 | 套 | ||||||
4 | 告警氛围灯 | 14 | 组 | ||||||
5 | 通道迎宾告警灯光系统 | 1 | 套 | ||||||
…… | …… | ||||||||
小计六 | |||||||||
七、蓄电池 | |||||||||
1 | 蓄电池 | 64 | 块 | ||||||
…… | …… | ||||||||
小计七 | |||||||||
八、50平米以下机房的标准化装修改造 | |||||||||
1 | 50平米以下机房的标准化装修改造 | 1 | 套 | ||||||
…… | …… | ||||||||
小计八 | |||||||||
总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3)合计总价应与响应报价金额一致。(2)该表中包含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每月费用须列出明细清单。(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须针对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逐条响应。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6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 | 响应文件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
1 | ||||
2 | ||||
3 | ||||
4 | ||||
5 |
产品质量、性能、参数、功能等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7货物报告4.供应商须详细描述偏离内容。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也应该予以说明。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采购人查阅。2.如果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做的任何改动,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
注:以上内容,供应商应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供应商履约能力;在2019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情况;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7-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表(格式可自拟)
1.一般情况 | |||||
姓名 | 年龄 | 技术职务 | |||
职务 |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 为申请人服务地点 | |||
学历 | |||||
相关职业/执业资格 | 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 | ||||
2.经历 | |||||
年份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附件7-2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2.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时间 | 项目实施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目录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注:须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附件7-3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团队人员安排(格式自拟)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称证书 | 资格证书 | 本项目拟任岗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能证明供应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根据本磋商文件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致:(采购人)附件8-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3、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2、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采购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须知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能证明供应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材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报价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根据本磋商文件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传真:邮编: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盖章):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注: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致:(采购人)附件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建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提供社保部门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作为缴纳凭证)附件8-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建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提供税务部门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作为缴纳凭证,如为免税企业,须提供承诺函)附件8-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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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7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附件8-6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年度任意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近三年度任意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附件8-5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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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联合体)参加参加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的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8-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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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成交,本声明函作为成交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声明函中各项信息,如有缺漏,则视为无效声明。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特此声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致:(采购人)供应商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票资料说明函附件: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发票及成交通知书邮寄地址(如邮寄请填写,寄丢不补,不填自取):。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同意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中如成交,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开户银行(具体到X银行X支行) | 联系电话 | ||
账 号 | 联系人 |
此表应放置响应文件第一页项目编号:招案2022-2822项目名称:省防灾减灾中心自然灾害数据分析中心模块化机房采购及安装项目响应文件索引目录表
文件类型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提交情况 | 页码范围 | 备注 | |
文件类型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有 | 无 | 页码范围 | |
报价文件 |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4); | |||||
报价文件 | 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5); | |||||
商务文件 | 响应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1); | |||||
商务文件 | 供应商法人资格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 |||||
商务文件 |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2、附件3); | |||||
商务文件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8-2、8-3、8-4); | |||||
商务文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8-5); | |||||
商务文件 | 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商务文件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8-1); | |||||
商务文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商务文件 | 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6); | |||||
技术文件 | 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 | |||||
技术文件 | 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 | |||||
技术文件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 |||||
技术文件 | 供应商履约能力 | |||||
技术文件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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