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设备品牌及规格:GE 16排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维保范围:全保(含球管及探测器)
2、保修期按全年365天计算,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
3、保修设备在保修期内不限次数提供维修服务,不限数量更换所需更换的备件,并提供每周24小时×7天的电话支持服务。
4、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定期保养(4次/年)、检查和现场校准服务(如果需要),并提供书面保养报告和校准报告(如果需要)。
5、定期保养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等内容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其他维修。
6、定期检查包括系统基本情况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运行状态检查、图像质量检查。
7、定期校准包括设备各项性能、参数及各部件的机械校准和检测。
8、保证保修期内设备的开机率≥95%(按每年250个工作日计算,每年的停机时间不超过12.5天),停机时间计算为从电话报修起至机器正常运转止(含节假日),若设备开机率低于95%,按1:7的比率延长保修期。
 9、响应时间:接采购人故障报警电话后立即响应(不得超过30分钟),并安排工程师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备件保障:供应商确保所提供的配件是原厂备件,安装完毕后达到原厂设备运行标准(更换下的备件归供应商所有),不会给设备带来危害。更换设备配件的到货时间为48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时除外)。
11、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恢复、重新安装软件、重要软件备份等服务,材料由供应商提供。
12、所有维修工单和保养报告需由采购人指定设备负责人或设备所在科室主任签字,按每年整理造册交采购人存档。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
五、服务标准:
1、年检时,成交供应商负责把机器调试到最佳状态,并保证全部检测指标达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有卫生部、卫生厅、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指定或授权机构进行的检测)。
2、做好每次保养、维修记录,由使用科室工作人员签字,维保资料按年份装订成册,并科室存档。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考核标准: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包括:软件升级、开机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维保服务条款履行情况等),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由于设备停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设备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税费、保险费、节假日加班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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