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41-g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燕宁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送或线下发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41-G1002
项目名称: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24.5244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4.5244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淤泥、流砂清运,土方运输、回填,场地平整,排水管道构筑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1.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1.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财务要求:(2.1)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告。(3)业绩要求:(3.1)提供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是指:2021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工程发票、银行往来汇款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履约证明);类似项目是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4)信誉要求:(4.1)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4.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5)正项目经理资格:(5.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专业为建筑工程。(5.2)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正项目经理任命书。(5.3)提供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6)其他要求:(6.1)禁止投标期:提供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6.2)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军队单位不作要求)。(6.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6.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6.7)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6.8)投标企业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送或线下发送
方式:网上发送或者线下发送。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发送。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自行登录“邮箱-邮箱附件-文件中心”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表》(邮箱账号xyzbbpublic@163.com,密码XYzbbpublic@163),将填好的《招标文件领取表》、电汇凭证截图、申领招标文件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发送至Xyzbb009@163.com。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公司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天津银行协通支行;帐号:105301201090193843”,注:请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材料及现金赴报名现场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表》,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4.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        
联系方式:孙助理022-24027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联系方式:张燕宁、袁琳铮022-23393292-8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宁、袁琳铮
电 话:  23393292-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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