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供油工程已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油有限发〔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40%,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2.2建设内容和规模:
(1)第二机场油库
新征建设用地120亩,本期建设3座20000立方米储油罐,2座5000立方米消防水罐;新建生产值班用房4200平方米;新建卸油站至第二机场油库的输油管道10.8公里;新建消防、配电、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2)第二航空加油站
新征建设用地35亩,站内建设生产值班用房、管线加油车及多功能车棚、危废间等,总建筑面积4525平方米,其中生产值班用房3000平方米。
(3)机坪加油管道
为机场本期新建148个加油机位建设机坪加油管网系统。供油主管管径为DN500,长度8.6公里;支管管径DN300,长度17.9公里;建设加油栓井385套及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供油工程设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BIM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配合施工图审查、临建房屋设计施工图、各类专项专篇的编制(如安全专篇等)、参加设计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中间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行业验收,负责答疑、技术变更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施工现场服务,以及应建设单位要求开展的驻场服务等。
2.4设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行业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
(1)初步设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2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2)施工图设计(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2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民用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设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民航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5年(含) 以上天然气、化工石油或民航供油工程设计工作经历;
(6)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3-9-12 09:00:00至 2023-9-1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含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包含手机号码、座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详细地址等)。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招标文件费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并开具发票。
由于投标人网上登记信息不及时或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9-12 09:00:00至 2023-9-1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到zxsbxxc@126.com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寄出。本工程招标以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的纸版招标文件为准。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和第6.1款中的“(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容。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9-12 09:00:00至 2023-9-18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9 09:30:00,地点为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别提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
邮 编: 650200
联 系 人:王淑辉
电 话: 0871-67019567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联 系 人: 夏学超(异议联系人)、楼大为、陈华
电 话: 18600215500(异议联系电话)、13701374188、15201150589
传 真: 010-64557600
电子邮件: zxsbxxc@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帐 号: 0200 3000 1910 0000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