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某单位室内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3-JW32-G1011)
金额
859.7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32-g1011
预算金额859.7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室内综合运动场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W32-G1011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体为框架结构,内部区分共同基础、专业技能、实装操作、功能拓展4个区,面积约2000平方米。并完善给排水、消防、供热、供电及周围地面硬化等附属配套工程。(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三)招标控制价:859.71万元。
(四)计划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
(五)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缴纳社保凭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证明。
(九)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供应商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10:00-13:00,16:00-19: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电子邮件发售)。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和邮箱;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xjcgz909@163.com。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备案查询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证明;
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附件4);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5);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附件6);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附件7)。
10.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截图。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供应商收到内容为“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后,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备注项目编号后五位,本项目编号后五位为G1011,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招标人账户内,未到账将被拒绝。)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投标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9月12日12时00分,联系人:闫先生,电话:19990129730。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助理
办公电话:0991-5289358
联系电话:18000522254(接收短信)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0991-5289316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室内综合运动场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W32-G1011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体为框架结构,内部区分共同基础、专业技能、实装操作、功能拓展4个区,面积约2000平方米。并完善给排水、消防、供热、供电及周围地面硬化等附属配套工程。(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三)招标控制价:859.71万元。
(四)计划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
(五)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缴纳社保凭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证明。
(九)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供应商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10:00-13:00,16:00-19: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电子邮件发售)。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和邮箱;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xjcgz909@163.com。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备案查询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证明;
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附件4);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5);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附件6);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附件7)。
10.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截图。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供应商收到内容为“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后,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备注项目编号后五位,本项目编号后五位为G1011,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招标人账户内,未到账将被拒绝。)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投标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9月12日12时00分,联系人:闫先生,电话:19990129730。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助理
办公电话:0991-5289358
联系电话:18000522254(接收短信)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0991-528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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