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新杭镇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2023114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新杭镇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9号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4912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广德市新杭镇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为涉及新杭镇6个社区、12个行政村进行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主要对村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充分掌握当地整体风貌、各村概况、村庄荣誉、基础设施现状、公共设施现状、产业现状、自然资源、文化底蕴、旅游资源等情况,落实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要求,明确思路策略与发展目标,对于所涉及村庄与社区提出指导性发展策略与建议。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成斌、胡毓林、周文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 [2002]1980号”规定。
收费金额: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横山南路华东家私城后排,联系电话:0563-60882666、137319105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新杭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德市新杭镇长安路
联系方式:陈先生 18956370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横山南路华东家私城后排
邮箱:358764238@qq.com
联系方式:0563-6088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话:13731910557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