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899.4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99.4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大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艳红0431-84644028
中标公司长春市鸿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899.43万元
中标联系人于佳
公告正文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七标段 | 项目编号 | CCS20230613FJSZ07001002 | |||||||||||||||
建设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0 | 投标最高限价 | 29301164 | |||||||||||
开标日期 | 2023-07-13 09:30:00.0 | 开标地点 | 207 | |||||||||||||||
中标工程范围 | 改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金色家园一期及二期内网改造,金色家园一期及二期外网改造,重建金色家园二期泵站,陶瓷小区及兴隆丽景城C区内网改造工程,陶瓷小区及兴隆丽景城C区外网改造工程,兴隆丽景城C区泵站,陶瓷小区泵站,十三局泵站及兴隆丽景城A区内网改造工程,十三局泵站、兴隆丽景城A区及兴隆山保税区给水外网改造工程,兴隆丽景城A区泵站等。具体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市鸿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28994351.35元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29155563.71元 | |||||||||||||
第三名 | 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28773743.26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张大鹏 | 联系电话 | 0431-899918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郝云坤 | 联系电话 | 0431-80531131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彭艳红 | 联系电话 | 0431-84644028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鸿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泵站部分八标段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泵站部分六标段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泵站部分九标段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泵站部分七标段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三标段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管线改造工程一标段 | ||||||||||||||
3 | 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华港丰雅居苑二期南区道路、外网工程、小区围墙、景观绿化、 智能化工程 | 国华港丰雅居苑二期北区道路、外网工程、小区围墙、景观绿化、 智能化工程 | 饮马河流域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生态提升工程(二期 工程)-三道河边岗乡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鸿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 / | /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十二标段 | 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 | ||||||||||||||
3 | 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华港丰雅居苑二期北区道路、外网工程、小区围墙、景观绿化、 智能化工程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市鸿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于佳 |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吉222202171312 | /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闫冬 | 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吉222171829181 | / | ||||||||||||
3 | 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李洪亮 | 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吉222060702479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市鸿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3 | 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市鸿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23.00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50 | ||||||||||||||||
3 | 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9.2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