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k2024-2-1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22-2312368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老师022-282348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4-2-142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考核合格后续签(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事业单位除外)不少于500万元;2.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缴费所属时期,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税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记录体现单位缴纳社保人数,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由税务部门征缴社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和社保部门系统截屏并加盖公章,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5.供应商社保直缴人数不少于10人(含)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鉴定真伪的方式。社保缴纳记录的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缴纳人员须包括被授权人);6.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递交响应文件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磋商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函;7.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在本项目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须提供承诺函;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范围内的查询打印资料);9.供应商须销售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或转让等,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须提供承诺函;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如果存在亲属关系,须承诺不影响本次采购的公正性,须提供承诺函;11.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无法定代表人,须由单位负责人提供授权并盖章);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须提交无关联关系承诺书、信息采集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和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表;13.供应商提供1个在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案例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资格要求中的案例不计入“评审标准”中的评分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
方式: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章签字齐全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进行。2、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开票信息。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5520188000348605,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注明FZK2024-2-142文件费)。3、磋商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4、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磋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考核合格后续签(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预算:含税预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入围供应商数量:当潜在供应商数量≥9家时,入围3家,不承诺计划服务期内一定有工作项目;当潜在供应商人<9家时,本项目不开标。
4、本项目信息公告(公示)的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3号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23123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            
联系方式:赵老师、王老师、周老师 022-28234896、28232519,电子邮件:fanya30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022-2823489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