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1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亚辉0931-78471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4-241148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采购南渡江引水灌区续建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渡江引水枢纽灌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主要建设内容为灵山干渠治理长度11.20km,主要为维修段长5.545km,重建段长5.46km,新建硬化道路、波形护栏、拆除重建机耕桥、重建人行桥、更换铸铁闸门、以及配套建设信息自动化设备等;灵东分干渠治理长度为8.90km,主要为渠道清淤及渠道修复、拆除重建节制闸及新建信息自动化设备等;灵桂分干渠治理长度为5.90km,主要为渠道清淤及渠道修复、拆除重建节制闸、新建导流工程及新建信息自动化设备等。

2、竞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竞标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装卸车、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W6

700.00

 

2

商品混凝土

C25

590.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1760.00

 

4

商品混凝土

C25W6

12000.00

 

5

商品混凝土

C30W6

5000.00

 

6

商品混凝土

C35W6

1500.00

 

7

商品混凝土

C40W6

800.00

 

合计:

 

22350.00

 

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采购人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人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投标人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费等各项交付采购人前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商品混凝土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本次投标价格为浮动单价,根据海口市水泥网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5)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标的物资的检测报告1份。

(6)投标人需保证配送数量准确,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5吨/m³,若采购人抽检过程中数量偏差,采购人对上期抽检至本期抽检期间所有混凝土方量按比例扣除。

(7)为响应海口市行政综合执法局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整治超限超载要求,投标人承诺所有进场车辆均手续齐全、检验有效、无超载等情况,若进场车辆超限超载,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8)为满足项目施工需求,到场混凝土塌落度需达到最低120的要求,且每车不限定卸料时间4小时,由此产生的沾罐、初凝等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9)受部分施工便道影响,混凝土运输过程中需采用12m³以下双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拉料方量视现场施工情况确定,运输方量不足12m³的由投标人自行更换其他双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交货时间:2024年08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至美兰区灵山镇灵山干渠沿线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 本次采购的商品混凝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变更,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同时必须满足本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质量专家巡查组现场抽检、工程监理部试验室和采购方现场试验室针对本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特定要求和本竞标文件第七章之“技术规范”的要求。

6.2 投标人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及批次及时提供用于拌制混凝土的原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粗细骨料等)的出厂质量材质证明和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数量应满足采购人要求。

6.3 本次采购的商品混凝土拌制原材料不得采用海砂、火山岩等材料,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5吨/m³。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 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13%。在投标人尚未提供采购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采购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次竞标标的物的付款方式:每月10日,投标人根据结算期内双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及金额对账,于当月13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税率:3%/13%);采购人根据本工程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和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支付上月挂账发票金额扣除5%质量保证金后的60-80%,剩余货款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在所有货物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后3个月内付清。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采购人、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7.4 本标的项下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均为6个月,质保期自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完算起,质保期内物资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停工事件时,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传真)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其质保期返还时间顺延。

7.5 本次竞标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970.9017万元、税后1000.0288 万元(税率3%)、税后1097.1189万元(税率13%),若投标人竞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竞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证书,必须具备标的材料生产专业资质并合法经营的企业,等级不限。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需经年检合格。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1-2023)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

5.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有固定的生产、储存场地,具备较强交货保障能力。

6.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竞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竞标文件。

2、本项目竞标文件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02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73号        

    编:730070                                  

联 系 人:王亚辉                                  

    话:0931-7847117                            

电子邮箱:1374178481@qq.com                      

项目联系人:张小亮                               

    话:13629904463                              

电子邮箱:1223270102@qq.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话: 0931-7847119/13629904463              

电子邮箱: 1374178481@qq.com/1223270102@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纪委办公室0931-7847116)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8月21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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