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华琦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宣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分解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背景《安徽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2025年安徽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目标为18%”,为顺利完成省对各市“十四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任务,需开展我市对各地碳强度目标任务分解工作。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分解报告编制项目三、项目预算27万元四、资金来源2023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五、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1.项目内容根据省下达“十四五”碳强度降低目标,研究碳强度降低目标分解方法,通过调研摸排各区域碳排放情况,确定碳排放统计、核算范围,分解碳强度降低目标至各地。2.项目成果宣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分解报告3.项目要求(1)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2)各投标投标人须依据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但可以在采购服务范围内对采购内容进行合理补充,采购编制服务内容、验收标准等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功能实现是本次服务的目的,各投标人不得遗漏工作量。如因遗漏工作量无法实现功能,遗漏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的中小企业采购;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的能力。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范围。8、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七、采购方式及成交规则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宣环办〔2022〕2号),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用项目公开招标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与之签订合同。(若投标单位数量满足3家及以上,即可开展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八、报名要求(一)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1日17:00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xchbjwf***.*****.***),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1。(二)联系人:杨华琦联系电话:0563-3019936。九、评审事宜(一)评审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00。(二)评审地点: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二楼视频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三)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3年12月14日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副)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格式按照评分标准自拟,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四)评审人员:由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五)评审条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优先考虑相关业绩突出、方案合理、规划编制思路清晰的供应商。具体见附件2评分标准。(六)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十、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授权委托书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十一、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投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70%;在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2、履约保证金:无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二、其他要求1、免费后续服务支持:按常规或为了确保服务成果正常使用,成交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包括市对各地碳强度下降目标分解及考核免费后续咨询、跟踪服务,确保本项目通过专家论证、报批程序、招标人审查验收,并负责关于报告的业务解释。2、保密要求:对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成交单位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成交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报告最终成果的版权和所有权;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背景材料和数据均要求保密,成交单位有相应的保密责任。3、本次采购项目所需市场调研、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往返交通、人员食宿、材料使用、文本(含图表、图纸等)打印装订及应纳税金等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投标人认真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履约过程中由中标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均包含在单价及总价当中,若投标人出现漏报,视为报价中包含相关费用,责任自负。规定之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附件1:采购报名表项目名称宣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分解报告编制项目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公司地址联系电话附件2:评分细则项目细则评议内容价格分(5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技术分(26分)技术方案(12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1研究背景;2区域概况;3任务分解方法研究;4工作开展建议;5时间进度安排;6售后服务保证措施。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2分;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置(14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低碳咨询、低碳研发或低碳管理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8分;具有低碳咨询、低碳研发或低碳管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人数要求在10人以上且项目团队每配备一名低碳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环境专业硕士学历的,每人计1分,计满6分为止。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应人员学历或职称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商务分(24分)企业实力(15分)1、供应商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且认证范围包含低碳综合服务的,得6分。评审依据:提供认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在有效期或不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碳排放评价指南编制经验;参与过重点行业(如电力、水泥、钢铁等)碳排放权交易技术指南标准起草的;参与编制过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的,每具有一项得3分,共9分。评审依据:指南、标准的关键页或合同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业绩(9分)1.投标人承担过碳排放考核指标分解方法研究、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考核分解体系研究、低碳指标体系研究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2.投标人承担过低碳城市试点创建(评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如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内容,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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