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警用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招标的公告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现就警用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49.8万元。
三、设备和服务要求:
(一)四旋翼无人机系统2套,需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一套能够将视屏信息直接回传入移动互联网展示平台,至少一套能将视屏信息直接回传入我局视屏监控平台;
2、飞行半径:≥5km;
3、续航时间:≥40min;
4、工作温度:-20℃~50℃;
5、在6级风力的条件下能进行起飞、着陆、悬停;
6、防水等级≥IP55;
7、最大起飞重量≥6.5kg,其中有效载荷≥2kg;
8、带飞控地面站;
9、每套无人机对应至少2套动力电池。
(二)高清摄像头挂载任务2台,需满足以下条件:
1、像素≥200万;
2、光学变焦≥20倍
3、云台可旋转:±175°以上,可俯仰-90°~﹢30°
4、至少1台具备红外夜视功能。
(三)保险服务2套,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三者责任险≥50万/年;
2、航空产品责任险≥4000万/年;
3、机体和挂载等价保额,在额度范围内提供1年期的免费维修或换新服务。
(四)系留供电系统1套,满足以下条件:
1、1套机载电源(天空端);
2、1套一体化收放线机(地面端),含110米高性能镍合金供电线缆,可背负,箱体重量不超过≤13KG;
3、3KW变频汽油发电机
4、机载照明矩阵灯:重量:≤205 g,功率:150 w,尺寸:≤225*39*22 mm三防等级不低于IP55,光通量≥17000 lm
(五)互联网视频图传及无人机管理系统软件,满足以下条件:
1、 支持标准地图/卫星地图切换加载,支持点云数据的三维地图;
2、图层搜索对所有录入、上传、绘制数据及资料文件的模糊检索,准确找到需要的图层或文件;数据融合支持空中全景、地上实景、地下点云一体化融合显示;
3、全景模型融合支持在全景场景中添加的模型并预览显示;
4、支持实时查看图传信号,不低于4万分钟直播时长,不低于1TB云存储空间。
(六)培训服务
中标企业在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有持飞行资质的办事人员,一年内因购买方要求在贵阳对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设备使用培训,并配合完成临时性的航飞任务。需提供在筑办事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持有飞行资质办事员的本地社保证明。
四、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及需求
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设计,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二)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比选。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于2023年8月28日17:00时前,交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六、只接受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0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于2023年8月28日17:00前,交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九、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楼五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时至2023年8月28日17:00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人:马警官电话:18985556150。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49.8万元。
三、设备和服务要求:
(一)四旋翼无人机系统2套,需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一套能够将视屏信息直接回传入移动互联网展示平台,至少一套能将视屏信息直接回传入我局视屏监控平台;
2、飞行半径:≥5km;
3、续航时间:≥40min;
4、工作温度:-20℃~50℃;
5、在6级风力的条件下能进行起飞、着陆、悬停;
6、防水等级≥IP55;
7、最大起飞重量≥6.5kg,其中有效载荷≥2kg;
8、带飞控地面站;
9、每套无人机对应至少2套动力电池。
(二)高清摄像头挂载任务2台,需满足以下条件:
1、像素≥200万;
2、光学变焦≥20倍
3、云台可旋转:±175°以上,可俯仰-90°~﹢30°
4、至少1台具备红外夜视功能。
(三)保险服务2套,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三者责任险≥50万/年;
2、航空产品责任险≥4000万/年;
3、机体和挂载等价保额,在额度范围内提供1年期的免费维修或换新服务。
(四)系留供电系统1套,满足以下条件:
1、1套机载电源(天空端);
2、1套一体化收放线机(地面端),含110米高性能镍合金供电线缆,可背负,箱体重量不超过≤13KG;
3、3KW变频汽油发电机
4、机载照明矩阵灯:重量:≤205 g,功率:150 w,尺寸:≤225*39*22 mm三防等级不低于IP55,光通量≥17000 lm
(五)互联网视频图传及无人机管理系统软件,满足以下条件:
1、 支持标准地图/卫星地图切换加载,支持点云数据的三维地图;
2、图层搜索对所有录入、上传、绘制数据及资料文件的模糊检索,准确找到需要的图层或文件;数据融合支持空中全景、地上实景、地下点云一体化融合显示;
3、全景模型融合支持在全景场景中添加的模型并预览显示;
4、支持实时查看图传信号,不低于4万分钟直播时长,不低于1TB云存储空间。
(六)培训服务
中标企业在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有持飞行资质的办事人员,一年内因购买方要求在贵阳对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设备使用培训,并配合完成临时性的航飞任务。需提供在筑办事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持有飞行资质办事员的本地社保证明。
四、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及需求
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设计,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二)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比选。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于2023年8月28日17:00时前,交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六、只接受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0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于2023年8月28日17:00前,交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九、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楼五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时至2023年8月28日17:00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人:马警官电话:18985556150。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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