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0080600742
预算金额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806007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及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806007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及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并编制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195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5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及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

标的内容:

乙方应履行的服务范围、服务工作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以推荐性标准为准)执行。

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项目计划书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和《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规定,联系长沙实际,就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明确如下计划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对标权威标准。对标世界银行及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结合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保证评价方向与国际标准、国家要求保持一致。

2.紧扣长沙特色。评价内容与长沙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将《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2020年行动方案》等明确的相关任务,纳入评价范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3.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等突出问题,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在评价过程中找准问题,在评价结果中体现问题。

4.突出简便易行。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资料整理与实地访谈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企业座谈相结合,采取线上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直接从部门信息平台调取数据等方式,简化评价的流程环节,最大程度减轻基层负担。

二、评价对象

长沙市各区县(市)、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企业及办事群众。

三、评价内容

紧扣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范围,以《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工程2020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双对标”优化整改活动的通知》等重要制度文件规定的任务目标为重点,结合疫情期间工作特点和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评价开办企业、企业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19个指标,兼顾评价法治保障、复工复产政策兑现、政企常态化沟通、效能提速、实体经济降成本、企业家权益保护、政策落地7个指标,从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办理成本、所需材料、企业获得感等方面进行评估分析。同时结合事权差异针对主城五区,远郊四区县(市)、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四类参评对象分别设置考评内容。

四、评价方法

按照世界银行和国家通行的评价方法,采用“政府填报+企业和中介机构填报+评价分析系统同步校验+行政记录复核”方式,以问卷调查、实地调查、深度访谈、网络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获取和核验数据信息。采用前沿距离得分法,结合大数据评价分析,测算各项指标前沿距离得分。

五、进度安排

顺接上年度评价时间节点安排,对各区县(市)和园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营商环境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1.制定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9月下旬)。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密切配合,结合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相关内容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初步制定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2.完善指标体系及具体测评内容(2020年9月底至10月中旬)。结合初步拟定的指标体系,通过座谈、书面等形式,征求相关市直单位、各区县(市)和园区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和细化测评内容。

3.开展指标填报培训(2020年10月下旬)。在测评开展之前,组织对参与评价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保证评价工作推进的效率和质量。

4.采集政府部门数据(2020年10月下旬)。通过部门信息填报、收集资料证据、调取后台数据等方式,从政府端获取评价周期内相关信息。

5.采集企业和中介数据(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深入对接,广泛收集一手素材与资料,直观反映各区县(市)及园区政策落实情况。

6.核验数据和调整(2020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在采集大量定量数据及定性资料的基础上,对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录入、统计与核实,形成调研数据结果。

7.输出评价成果(2020年11月中下旬)。形成《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报告需从第三方视角对长沙市营商环境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分指标说明长沙市各区县(市)、园区营商环境情况,对标先进地区及任务目标找准差距,提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及具体措施。报告需在附件中包含《营商环境指标评分一览表》《长沙市区县(市)、园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得分计算说明》《国内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典型经验》《长沙市区县(市)、园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XX区县(市)问题清单》(共9份)以及《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XX园区问题清单》(共12份),问题清单需要有针对性,整改提升举措需具有可操作性。《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需提供电子文件1份,纸质成果30套;区县(市)、园区问题清单需各提供电子文件1份,纸质成果5套。

《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项目计划书

为全面反映长沙市营商环境改革成效,认真做好《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项目有关工作,就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编印、发布、宣传,建立长沙市营商环境白皮书常态化发布制度、对长沙营商环境短板指标专题研究,制定如下工作计划和目标。

一、工作目标

聚焦《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工程2020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挖掘汇总一批在全国、全省、全市有示范性、有影响力的营商环境改革优秀案例,全面总结回顾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以营商环境白皮书定期发布为载体,积极宣传推介长沙市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讲好优化营商环境“长沙故事”,汇集创先争优“长沙样本”,为长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营商环境白皮书发布机制。拟定营商环境白皮书发布的具体办法,从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发布方式、组织实施等方面予以具体明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重要信息,推进营商环境发布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二)对部分营商环境指标进行专题调研。在2019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长沙市18个参评指标中有7个为“较好”。以“较好”指标为重点,组织对相关指标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营商环境工作全面优化提升。

(三)编制《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从长沙营商环境概览、营商环境工作改革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改革提升整体思路等方面,通过图文展示、数据对比等方式,全面反映长沙市各领域和区县(市)、园区取得的营商环境优化整体成效。结合国际、国内营商环境改革趋势,对长沙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方向进行系统阐释分析。

(四)推介长沙城市形象。以发布营商环境白皮书为契机,运用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长沙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

三、时间安排

(一)资料整理阶段(10月中旬)

1.收集外地资料。参考外地已编印营商环境白皮书城市做法,收集相关资料,重点对《上海黄浦区营商环境白皮书》《上海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昆山市营商环境白皮书》《西安市外商投资白皮书》《2019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等进行研究分析。

2.汇总市内情况。结合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与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市)、园区对接沟通,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纳。通过部门座谈、资料核查、电话抽查、问卷调查、案例抽取等多种形式,对长沙营商环境进行全面了解。

3.整理优秀案例。收集市直单位、区县(市)、园区改革创新优秀案例50个及以上,对能反映长沙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和特色亮点进行汇总整理。

(二)工作调研阶段(10月下旬)

1.市内调研。根据前期总结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确认,了解当前的工作情况,探讨改进的措施,为营商环境白皮书收集一手素材。

2.市外调研。项目组借助北上广深项目执行经验,对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各地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宣传推介、新闻发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成果产出阶段(11月)

依托收集汇总的素材资料,结合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整理完成40个优秀案例。拟定《长沙市营商环境白皮书发布制度》并印刷100本,编制《2020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白皮书》并印刷100本。

(四)宣传推介阶段(12月)

组织专场活动,在长沙市举行一场不少于200人参加的专场推介活动,对《2020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白皮书》进行专题发布,进一步提升长沙营商环境和城市形象的知名度、美誉度。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优惠,优惠折扣为84.21%,实际标的金额为800000元。

合计金额小写:800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27 —— 2021-01-31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及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项目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在项目标的《项目计划书》中详细记录,《项目计划书》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3.2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需提交乙方盖章的评价文档等资料作为本项目的成果;所有交付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评议和审核为验收合格。

3.3.3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通过适当有效的方式,确保本项目工作中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3.4本项目所涉及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在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及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甲方合理范围内有权无偿使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1.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2.经协商,甲方可按照优惠折扣84.21%支付进度款,此阶段减免45000元,实际应付240000元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1.乙方向甲方提交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及相关成果并经甲方审核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2.经协商,甲方可按照优惠折扣84.21%支付进度款,此阶段减免60000元,实际应付320000元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1.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有成果(包括评价报告和白皮书、短板指标提升建议等)并通过甲方验收后30日内支付;2.经协商,甲方可按照优惠折扣84.21%支付进度款,此阶段减免45000元,实际应付24000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宝大厦支行 (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4001400115053002987 )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完整齐全的服务评估报告以及相关资料。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现场评估过程未出现影响项目验收的因素。

5.3.2乙方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计划书》及《项目验收标准》中所列全部内容。

5.3.3乙方提供完整齐全的服务评估报告以及相关资料。

5.3.4乙方按合同及技术要求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项目成果,经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通过最终验收,甲方签署《终验报告》。

以上四点内容全部符合要求即可视为验收合格。

5.3.5在乙方向甲方完成电子版服务成果的提交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通过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期”);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修改后重新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双方应按前述时限和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如甲方未在验收期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已验收通过。验收完成后,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结项确认回执》(详见附录3)并以快递的形式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邮寄至乙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甲方应指定专人或专项小组与乙方对接具体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资料,以保证乙方能提出合理可行的工作建议和成果。

6.1.2在项目执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工作便利。

6.1.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控制项目实施进度,并对乙方的现场工作进行监督。

6.1.4当甲方认定乙方工作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

6.1.5甲方对其向乙方提供的数据来源合法性以及授权范围负责,保证不违反法律规定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1.6甲方有权对项目实施方案、提纲等资料与乙方进行磋商研究,并提供书面修改意见。

6.1.7甲方根据项目需要有权派员参与本项目定量执行访问员的培训及项目的实施,但人数、时间、参与的方式、方法、工作内容、范围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1.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行业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作业。

6.2.2乙方自行准备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项设备、设施。

6.2.3乙方应按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根据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负责项目计划和管理,负责提供方法论,提交研究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报告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质量等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2.4乙方应勤勉尽责,认真细致对合同约定的评价对象所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对评估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2.5乙方应保证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并使保险合同在合同服务期内保持有效。

6.2.6乙方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2.7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到位开展工作,并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评估。

6.2.8甲方向乙方提供商业文件时,或通过口头或可视化形式传达信息时,无论甲方是否告知乙方该文件或信息是否属于保密范畴,乙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对甲方提供的各种图纸、技术文件资料严格保密,评估完成后,须将资料全部退还给甲方。

6.2.9积极配合甲方评审验收并协助甲方评估审核。

6.2.10按照项目计划书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服务情况评估。

6.2.11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回访服务、后续服务支持和技术咨询。

6.2.1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后应配合使用甲方授权邮箱【csyhzx@163.com】向乙方项目邮箱【fangyupeng@idataway.com】发送项目最终成果接收确认邮件。非邮件方式提交成果的,甲方应配合乙方签署《项目成果接收确认回执》(详见附录2)并以快递的形式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邮寄至乙方。

6.2.13项目的问卷资料,乙方承诺保留一年。

6.2.14本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附录5《长沙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十条纪律要求》(以下简称“《十条纪律要求》”)的规定。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30%的违约金,且因此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7.2因乙方过错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第4.2条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当期服务内容,任何一项逾期的,应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任何一期向甲方提交成果逾期超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7.3乙方正式提交的任何一项项目成果(包括长沙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20年营商环境白皮书等)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剩余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30%的违约金,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需保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此项目中项目经理不得更换(甲方要求更换除外),项目骨干成员更换需经甲方审批同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

7.5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3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其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

7.6乙方违反本合同工作成果归属规定,或乙方提供的成果存在损害他人知识产权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7若乙方提供的发票导致甲方被税务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所有责任(包括抵扣的税费以及滞纳金)应由乙方承担。

7.8因甲方单方面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违约金累计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提供的所有成果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但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累计应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

注意:违约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守约方开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违约方不得因此冲减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

7.9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与长沙市下属9个区县市、5个国家级园区、7个省级园区建立与本合同性质相同或近似的合作关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露、出售调查问卷、评价指标等影响本项目数据真实性、项目质量和公平公正的信息资料。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按规定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9月27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提及的各种有关甲方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规范,乙方负有向甲方有关部门主动索取的义务,上述全部有关规则制度及规范乙方已熟知并同意接受。

11.3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方持正本两份、副本肆份,乙方持正本两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11.4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八楼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东宝大厦2705-2709房
法定代理人: 刘莉霞 法定代理人: 袁岳
委托代理人: 彭维强 委托代理人: 张秀升
电话: 0731-88665218 电话: 020-38210866
传真: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1967
返回顶部